騎機車「人包鐵」 選用安全帽認明「安全標章」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許多民眾以機車為主要交通工具,俗話說騎機車是「人包鐵」,足見其危險性,戴「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安全帽)是保護自身安全的基本要件,很多人只為防警察臨檢,並未將頤帶通過顎部下方確實繫緊,穩固戴在頭上,當意外發生時安全帽脫落,根本無法有效保護頭部。
近年來在臺灣地區每天發生之道路交通事故中,以機車所引起的交通事故最為頻繁,機車沒有保護乘員的外殼,一旦發生意外,往往會造成嚴重後果,在騎乘機車時,除了遵守交通規則,也要建立防護駕駛的觀念,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安全帽已列為應施檢驗商品範圍,並依據國家標準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實施檢驗,進口或內銷出廠該商品前須經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完成檢驗程序,貼上商品安全標章後,始能於市面上陳列銷售。
安全帽按用途分為「普通型」及「加強型」兩種,「普通型」係適用於未滿125 cc之非競賽用機車;「加強型」適用於超過125 cc之非競賽用機車,「加強型」之衝擊吸收性能優於「普通型」。
又按防護(包覆)面積由小到大可分為半罩式、半露臉式、露臉式及全面式等4種外觀形狀,CNS 2396規定「加強型」僅包括露臉式及全面式2種外觀形狀,「普通型」則無限制(即包括全面式、露臉式、半露臉式及半罩式4種外觀形狀),以包覆性及防護性而言,建議選擇大防護面積且高衝擊吸收性之防護頭盔。
為保障騎士自身的安全,提醒購買安全帽時,認明商品本體須貼有「商品安全標章」,請選擇適合本身用途及適合自己頭部形狀、大小之防護頭盔,而且戴上後不能感覺太沉重,頭部任何一處都不能有壓迫感。
勿將自行車、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頭盔或產業用防護頭盔充當機車用防護頭盔佩戴,佩戴防護頭盔時,應將頤帶通過顎部下方確實繫緊,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不可遮蔽視線,若防護頭盔受到嚴重撞擊,即使外觀看不出其損傷,也應該提早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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