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潔/服務業
看到香港元朗捷運的白衣人無差別攻擊新聞,一瞬間彷彿看到了當年台北捷運無差別殺人的畫面,非常令人震驚,那些可惡的白衣人居然連孕婦、小孩都攻擊,就連在捷運裡人們跪求白衣人不要傷害他的小孩,白衣人還是沒有人性的亂打一通,實在令人髮指,有民眾指出,附近的香港警察不但視而不見,就算民眾報案也置若罔闻,就像早就知道攻擊消息一樣,放任白衣人攻擊民眾,並造成45人輕重傷,雖然香港特首有出面譴責暴力,那然後呢?從事發到現在,警方卻僅逮捕到2人,這樣的政府根本不負責任,事發後還有多國都將香港列為旅遊警示區,香港人民曾經自豪的民主法治已經完全破滅、蕩然無存。
在台灣雖然目前還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台灣警方至少還是會保護人民,根據統計警察杯杯是台灣執法人員中信任度最高的,高達7成民眾對警察有好感。但是有好警察卻不代表政府一定會保護你,尤其是稅制方面,政府所設計的行政救濟程序,不僅會讓你有冤難申,還會把你打趴在地上,讓你不死也半條命去了。
假設某甲收到一張有問題的稅單,覺得不合理要走行政救濟,首先必須向國稅局提出復查,國稅局一定覺得自己沒錯(這比例很高),某甲只好要繼續向財政部訴願,但是卻發現訴願要要先繳一半稅金(稅捐稽徵法39條規定),不然不但無法提請訴願,還要面臨欠稅的強制執行的威脅,縱使你再怎麼覺得不合理,但稅法就是這樣規定,惡法亦法,就算相關規定曾經被大法官判定違憲(釋字224號),但法條修改一下,還是照幹不誤!
好不容易湊足了錢進行訴願,說真的,如果不是有具體的證據,誰又會費那麼大的勁兒提訴願?然而財政部的訴願委員會成員多半是退休的稅務官員或長期接受稅務機關資助的學者、專家「好朋友」來擔任,會站在人民這方嗎?根據統計稅務訴願的成功率不到15%,這就可想而知。
政府告訴你,訴願輸了還可以走行政訴訟啊!問題是行政法院充斥著對稅法不瞭解的恐龍法官,人民的勝訴率不到6%(比九死一生還低的機率),再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的勝訴率就更低了,只有不到3%!這條行政救濟之路可謂困難重重啊!想當然爾在行政法院敗訴收場的機會占大多數,不過政府還會再告訴你,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很冤,還有最後的終極絕招可以用,就是申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釋憲之於稅法,大家一定聽過「林若亞條款」吧,因為大法官對賦稅人權的保障,也才終結林若亞的不合理的稅單,迄今大法官與稅有關的釋憲131則中,已經有56則法律及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不過行政救濟要到這個地步想必也過了好幾年了,這些年的身心煎熬、打官司的巨額費用,真的讓人民不死也去了半條命了。
申請釋憲難道就能夠得到平反嗎?未必盡然,這得看有沒有「福氣」,原來剛通過提名的大法官楊惠欽法官竟然也是遭點名不懂稅法的恐龍法官。根據總統提名理由楊法官的理由,她是行政法院法官並專精於稅法方面,但當立委黃國昌質詢楊法官關於大法官釋字第318號跟釋字第696號解釋令時,楊法官卻不太了解這兩則攸關賦稅公平的大法官解釋令還要翻本子查資料,如果楊法官真的專精於稅法、有人權保障意識,那這兩則大法官解釋應該馬上可以應答吧!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兩個解釋令其實都在講同一件事,夫妻合併申報,若因累進稅率增加負擔,與租稅公平原則有所不符,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但是因為太多行政法院法官裝死假裝沒有釋字第318號解釋令,不做對人民有利的判決,所以大法官又在釋字第696號做同樣的解釋,而楊法官其實也曾經不採釋字第318號解釋令而判決人民敗訴的法官之一,這樣的判案品質竟然被認定是「專精於稅法」的行政法院法官,不禁讓人懷疑,台灣的法官素質真的如此不堪嗎?但更令人不堪的是最後結果楊法官還是被立法院投票通過了審查,這種立法品質,這種司法素質,就算有再好的警察杯杯保護人民,又有什麼用?
難怪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會高達八成以上,政府這樣的作為如何可以提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呢?更別說要司法改革了,但台灣人民對於自己面臨這樣的狀況真的清醒嗎?政府集團打壓你我的賦稅人權,為何都不生氣,不會出來抗議,難道真的要等到真的禍到臨頭了才會清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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