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適逢旅遊旺季,許多台灣民眾都會選擇出國,尤其前往日本的旅客,多半會購買藥妝品回國,但在攜帶藥品入境時可要注意別「超量」。此外,在出入境海關時,還有哪些物品有「限量」?又有哪些是不可攜帶的呢?本文帶您了解。
「限量」攜帶入境
1. 藥品
西藥:攜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數量不得超過36瓶。攜帶處方藥卻為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中藥:攜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或藥品,每種12瓶(盒),總數不得超過36瓶,並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且不逾3個月用量為限。
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兩種度數為限。
若攜帶入境之藥品「超量」,需事先申請,不同種類成藥合計不得超過6種。另,若自海外郵寄藥品回台,須先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非處方藥一次寄回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總量1200顆),6個月內不可重複申請;處方藥應有處方箋且不得超過合理用量,隱形眼鏡也需有處方箋。
2. 菸酒(入境旅客須年滿20歲)
免稅數量:可攜帶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菸絲1磅)。
應稅數量:酒類5公升(不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捲菸5條(1千支,或雪茄125支/菸絲5磅)。
若攜帶超過免稅數量,且未依規向海關申報,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將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處新台幣500元、每磅菸絲處3千元、每25支雪茄處4千元或每公升酒處2千元罰鍰。
3. 洗錢防制物品
新台幣:10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應主動向海關申報,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出。若未申報者,超過10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外幣(含港幣、澳門幣):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現金者,應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人民幣: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雖向海關申報,仍僅能於限額內攜出。未申報者,其超過人民幣2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有價證券:總面額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黃金:價值超過美幣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黃金價額之罰鍰。
其他:總價值超過等值新台幣50萬元,且非自用之鑽石、寶石及白金者,應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物品價額之罰鍰。若總價值超過美幣2萬元者,應向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4. 農畜水產品及大陸地區物品
農畜水產品:食米、熟花生、熟蒜頭、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得超過1公斤。
大陸地區:干貝、鮑魚干、燕窩、魚翅各限量1.2公斤,罐頭限量各6罐。
「禁止」攜帶入境
1. 生鮮及肉品
生鮮: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鮮果實,不可攜帶,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及動物產品,經乾燥、加工調製之水產品,以及符合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者除外。
肉品:為防範非洲豬瘟,所有肉製品(含真空包裝)皆不可攜帶,違者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非素食的泡麵、含豬肉的飛機餐也不可攜帶入境,若為含豬油、豬骨之食品,如火鍋湯底、糕點可攜帶,但裡頭不可含有肉塊。
2. 毒品及槍砲彈藥
毒品:凡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所列毒品皆不可攜帶,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槍砲彈藥:凡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所列物品皆不可攜帶,如:獵槍、空氣槍、魚 槍、砲彈、子彈、炸彈、爆裂物等。
另,入境時有紅線、綠線通道可通關,有攜帶需申報之物品走紅線,未攜帶需申報之物品則走綠線,若不確定是否有物品應申報,可在通關前向海關洽詢。此外,提醒大家,在機場等公共場合切勿替他人攜帶物品,避免遭有心人士利用進行非法物品之運輸。
撰文 / 蘇君薇
※本文授權自今周刊,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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