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近岸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函送裁處

中央社/
6 年前

漁船近岸違規捕魚 海巡取締函送裁處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710 13:34:45)蘇澳海巡隊為保育海洋生態、維護漁業資源,持續執行取締違規捕漁情事,在9日晚間21時許接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通報,有民眾118報案指稱宜蘭大福外約0.5浬處漁船疑似違規捕魚情事,請本隊派艇前往處置,並通知大福守望哨利用設置於該處之紅外線熱像儀加強監控海面違規船筏動向。巡防艇抵達宜蘭大福外0.261浬(距岸460公尺)處發現「偉O」號管筏於600公尺內進行佈網作業,已明顯違規,巡防艇立即廣播該漁船停止作業並全程蒐證取締,依違反漁業法函送宜蘭縣漁政主管機關裁處,以有效嚇阻不法破壞海洋資源行為。

漁船在近岸佈放網具方式作業依據宜蘭縣公告應在距岸600公尺以上海域方可進行捕撈作業,「偉O」號漁船於距岸460公尺處下網已明顯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

蘇澳海巡隊表示,為保護漁業資源、遏制不法,籲請漁民朋友,在海上作業請遵守漁政機關規定,讓海洋資源永續,民眾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或海洋環境等狀況,亦可打「118」報案服務電話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新聞發言人:副隊長 楊 淇 聯繫電話:0972-630-557

新聞聯繫人:隊 員 張清盛 聯繫電話: 0932-165-462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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