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學 未來顯學 資策會科法所邀集學界業界辦理座談
再生醫學 未來顯學 資策會科法所邀集學界業界辦理座談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701 11:25:49)我國於107年9月通過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特管辦法),正式開放臨床治療之細胞治療項目;行政院於同年10月通過《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再生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08年5月針對草案進行逐條審議,保留草案名稱及13條條文送黨團協商。於休會前順利初審通過的再生條例草案,有望於今(108)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正式宣告我國再生醫療即將邁向全新紀元。
生醫產業發展為「5+2產業創新計畫」重要計畫之一,為配合行政院「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亦將再生醫療列為推動重點,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資策會科法所)近年密切關注再生醫療法制與產業動向。為深入瞭解特管辦法施行後業界狀況,並徵集再生條例草案意見,資策會科法所於上(6)月14日邀請翔宇生醫董事長蔡嘉櫸、台寶生醫總經理陳宏賓、基亞生技總經理張順浪、尖端生醫副總經理黃濟鴻、訊聯生技經理李黛苹、台灣再生醫學學會理事長張至宏、臺灣幹細胞學會理事長沈家寧、以及台北醫學大學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主任黃彥華等各界專家,舉辦「推動再生醫學新興技術配套法制及制度規畫研析」專家座談會,就我國推動再生醫療產業發展應備法制進行意見徵集。
座談會中,產官學研各界均樂見特管辦法之修正及再生條例之制定,期待我國細胞治療產業能在政府大力扶植下,加速相關技術與產品之研發,並提高我國細胞治療產業之國際競爭力。與會專家亦於本次座談會上,就特管辦法及再生條例草案提出以下建議︰一、細胞治療所費不貲,應重新思考有關檢驗規範及標準等問題,以降低企業法遵成本,並審慎檢討定價方式;二、細胞治療為新興技術,政府應針對目前醫療保險適用範圍進行檢視;三、未來應檢討擴大特管辦法開放之細胞治療項目,以配合產業需求及國際趨勢等。
再生醫療產業已成為我國未來重點發展產業之一,資策會科法將貫徹平台型法人角色,扮演政府與產官學研各界之間的橋樑,協助推動我國生醫產業發展與建立完善之法制環境。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官方網站:https://stli.iii.org.tw/
訊息來源: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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