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8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宣導會

大成報/杜忠聰
6 年前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承辦勞動部保險司之「108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第2場次於14日下午於善化啤酒廠大禮堂辦理說明,共計邀請本市事業單位人數20人以上之市轄公司行號參加,超過150個事業單位及200人出席與會。
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為我國重要之社會保險制度,相關法令歷經多次修正及行政解釋令繁多,攸關勞工權利義務甚鉅。透過本次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使事業單位及所屬勞工瞭解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暨就業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包含:部分工時勞工投保規定、投保單位應覈實申報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等)與修法政策(包含:推動勞保年金財務檢討,以確保制度永續;及研擬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以擴大並增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等),以落實勞、就保等相關法制,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表示勞工保險保障勞工朋友從開始上班的第一天起至年老死亡都在保障範疇,雖實施多年,但仍有事業單位或雇主未於上班第一天即為勞工朋友辦理加保,致使萬一於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常使勞工朋友求助無門,雇主也會因此負擔更高法律責任,而就業保險則為保障勞工於職場萬一因非自願離職而失業時,能因有就業保險制度而免除家中經濟立即斷炊之困境,保險金額雖不大,卻能做到保障勞工權益之重要功能。另事業單位應為勞工覈實申報投保薪資,未達5人之事業單位得自願性參加勞工保險,但只要僱有勞工雇主即要為其勞工投保就業保險,若有以多報少或該投保而未投保致勞工權益受損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勞動部保險司代表亦表示當勞工遇到職業災害、失業或老年退休等重大事故時,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可及時提供適度保障,具有穩定勞工生活的重要功能。勞動部希望透過年度法令持續宣導,使臺南市勞工朋友能夠知悉自己權益所在並提醒事業單位能注意相關規定於勞工朋友工作時即依法辦理各項保險作業以保障其權益。
本次講授有「勞工保險法令說明」、「職業災害保險說明」及「就業保險法令說明」等課程,講師講授內容包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之承保與各項給付制度,及近期相關行政解釋等,並適時加入實務案例分享,出席人員均表示收穫豐富。
AI革命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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