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鎨澂、侯立藩、誠厚孫、藍蝴蝶、李福軒
在假訊息爆炸的時代,台灣的問題不是欠缺訊息與資訊,而是在於如何將得到的訊息資訊運用於正確的思維模式,作為決策的重要指標,國家政策亦然!
6月9日香港發起「反送中遊行」,逾百萬香港人走上街頭反對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隨著抗議活動的升溫,蔡英文總統立即透過臉書表示:「在「一國兩制」之下,短短22年的時間,港人的自由不再理所當然,過去驕傲的現代法制也逐步崩毀。這值得我們深深警醒、深深關切」。
事實上,香港人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之情事,根本就不是什麼「送中條款」,他其實就是個引渡條款。本次修法起源於去年21歲港女潘曉穎與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因為細故遭陳男殺害,陳男逃回香港,但是因為台灣與香港並無簽訂引渡條約,無法引渡來台灣受審,致令陳男殺女友一案,潘曉穎因香港法律制度關係,至今無法得到法律還給她該有的公道。
筆者認為,我們的正確論點應該是明確指出且説明,要求這個條例應該怎麼修,而不是人云亦云的說這個是送中條款!若依據「反送中」邏輯,難不成某大陸居民在大陸犯了法後逃到香港也不用送回大陸嗎?台灣居民在台灣犯了法後逃到香港也不用送回台灣嗎?
眾所皆知,民進黨政府就是想利用香港的事件來拉抬他自己的選情,但人們絕對不要又拿香跟拜,反而應該要求民進黨政府好好的去協商,把逃到香港的我國罪犯引渡回台灣才是正途。遺憾的是,這個條例在港獨與台獨民進黨政府的合流煽動下,已成了政治鬥爭的工具,幾乎失去理性討論司法機關互助遣送人員的制度意義。
2009年馬英九執政時期,我方即與陸方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就是本於勿枉勿縱的司法互助精神,把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相互遣返接送 ,相當於國際間的引渡協議。因為這樣才是真正保障被害者的人權,又兼顧司法調查精確的辦法,為全球所同行,跟法治程度如何,沒有必然之關係。
試問,2010年撞死台灣送報生的林克穎,正是逃回英國,百般狡辯說台灣司法不公,人權標準不符合歐洲標準,台灣監獄沒有人權云云,就是不肯到台灣來受審。面對這種台灣司法無法獲得法治國家信任的批評,台灣人又做何感想?所以,不應像民進黨政府一樣,萬事都用雙重標準來看待,徒然製造紛爭與群眾撕裂,並對解決被害人人權,製造人為障礙!
台灣與大陸簽了司法互助的遣返接送協議,也已十年,都沒有發生人權倒退的問題,我們又何必對香港的條例作出無謂的擔心呢?
再來,就是因為有這個最大的疑慮點,所以我們更應該積極主動與香港政府好好的談,來避免我國公民被遣送到其他地方的消極目標、更達成把我國罪犯引渡回國的積極目標!據悉,民進黨政府一直在聯繫新疆獨立運動者、西藏獨立運動者、香港獨立運動者;人們心知肚明,以中華民國的《憲法》而言,西藏、新疆、蒙古、香港、澳門等等都是在法律上的中華民國領土,如此一來我們該否思考,到底該不該鼓勵各地的獨立運動呢?再者,難道香港獨立了,就會回歸中華民國呢?又或一個四分五裂的「中國」符合台灣最大利益嗎?
鑑往知來,民進黨藉機操作恐中牌的陰謀昭然若揭。
民進黨政府操作大陸民主牌已經多次得手了,包括本次的《逃犯條例》遊行以及之前接見六四民運人士。
但我們只要仔細檢視蔡英文是否真的關心大陸的民主自由,就會發現那極可能根本是假訊息、假新聞?因為,如果是真的話,那為什麼這幾年來一些大陸人士希望尋求台灣的庇護,而蔡英文政府卻對他們百般刁難而且想盡辦法把他們呢?
中國國民黨重新定義自己,將是重生的關鍵。
即便華人世界的百萬人規模的遊行必定反應了某個嚴重的問題,但身為知識分子的政黨「中國國民黨」及國民黨的政治人物應該要有自己的見解及態度,而不是拿香跟著民進黨拜「廉價的恐中神主牌」。
《逃犯條例》不能與「送中條款」劃上等號。
理念與堅持用在對的地方,筆者認為唯有不盲目追求潮流,善用資源竭盡所能地正向發展台陸引渡協商,中華民國才有可能成為平等對待(維護)每一位公民之權益、且躍上具有國際思維(格局)的典範國家。
《作者背景》
李鎨澂,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特約研究員。
侯立藩,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
誠厚孫,中華大學行管碩士,佛光大學中文博士生。
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
李福軒,美國猶他州立大學電機博士,567大聯盟召集人。
照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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