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籲請立法委員勿含沙射影 依法釐清真相

中央社/
6 年前

屏縣府籲請立法委員勿含沙射影 依法釐清真相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610 16:34:58)有立法委員在其個人臉書指涉屏東事宜,屏東縣政府10日召開記者會,由秘書長邱黃肇崇、縣府發言人黃建嘉、政風處長吳茂興、行政處長王榮愷、農業處長黃國榮等統一說明如下:

一、立法委員在個人臉書上公布的「公文」,其實是屏東政府5月19日主動函文給廉政署,再給監察院的文件,縣府態度坦盪公開,有涉及不法就依法偵辦,請立法委員不要故弄玄虛,含沙射影。

二、周碧雲的先生承包本縣營養午餐部分,經縣府清查,潘孟安縣長2014年12月25日上任後,沒有任何承攬紀錄;周碧雲的外甥經營的鮮大師食品公司,周的外甥不在利益衝突法二等親內,並未違法,且周的外甥依採購法參與投標,經過公開評選,為目前屏縣8家桶餐、2家中央廚房廠商中的一家。

三、周議長的弟弟周土盛屏東縣政府承包的工程部分,經查其中一件是東港溪清除布袋蓮工程;另一件是屏北之星翔鷹步道整備工程規劃,因施工方法不被縣府認同而解約。

另,周土盛現因案被屏東地檢署羈押中,而是另涉他案,並非縣府案件。

四、樂樂等養雞場部分,縣府指出,依據立法委員在臉書上公布農委會的公文中有一句,「後續有關違建或容許變更事宜,請貴府依相關單位核處」,也就是說樂樂等養雞場是否違法或容許變更,須依行政程序辦理初審,清楚載明事項後,再送至縣府複審。

縣府強調立場和枋寮鄉親絕對一致,但不是表達反對態度就好,行政程序一定要完備,畜牧場的設施容許申請、畜牧場登記證,全縣33鄉鎮市都是一致標準,由鄉鎮市公所初審後核轉縣政府複審核定,否則業者提出行政訴願,結果反而可能會被敗訴,「撤銷和廢止不能用喊的,行政程序一定要完備,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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