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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心裡的內在小孩!別讓它被羞愧與自卑淹沒

華人健康網/圖文提供/遠流出版 2019.06.09 15:00

內在小孩受到扼殺,羞愧與自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羞愧既是種感受,也是發生於真我或內在小孩的經驗。

羞愧也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一種動態或過程,尤其是在我們沒有注意到的時候,不過,當我們察覺自身羞愧的各種方面時,有時也會再次產生羞愧。

如果一個家庭出了問題或是有不健全的狀況,這些狀況幾乎總是和家中每個成員的羞愧和自卑有關,唯一不同之處只有每個家庭成員如何表現自身的羞愧,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會用不同的方式來適應羞愧。最重要的相似之處,是幾乎每個人都以假我行動。因此我們可以說,有問題或是不健全的家庭,是以羞愧為本。

內疚

大家時常把羞愧(shame)和內疚(guilt)混為一談。雖然這兩種情緒我們都會感受到,兩者之間卻是有差異的。

內疚是種不安或不快的感覺,起因是做了違背或破壞個人準則、價值觀的事,或者傷害到別人,甚至是違反協議或法律。因此,內疚和行為有關,是我們為了自己所做或沒做的事感到慚愧。

如同大多數感覺,內疚可以是種有益的情緒,能夠在我們和自己、和他人的關係中引導我們。內疚告訴我們,自己的良心在發揮作用。如果一個人違反道德或行為準則,卻不曾感受到內疚或懊悔,反倒會在生活中遇到困難,而且通常具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有用而有益的內疚,我們稱之為「健康的」內疚。我們利用這種內疚,在社會上生存、解決衝突或困難、改正錯誤或改善關係。如果某種內疚不利於我們內心的寧靜,影響到內心的正常運作(包含精神、情緒和心靈的成長),我們稱之為「不健康的」內疚。在不健全的家庭或環境中長大的人,內心時常混雜著健康和不健康的內疚。不健康的內疚,往往是我們無法操控或克服的,會一直存在,有時還會逐漸演變為心理和情緒方面的失能,使我們對家庭的「責任」,勝過我們對真我的責任。另外,可能還有「倖存者內疚」,指的是當自己離開了有問題的環境、把其他人遺棄在其中,或是在其他人失敗後存活下來,會使我們自覺內疚和低劣。

察覺到內疚的存在,然後設法克服,可以大大減輕內疚感。意思是,在我們體驗到內疚後,要與信任、合適的人選加以討論。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向我們可能傷害或欺騙的人道歉,請求對方的寬恕;較複雜的解決方式,則是在團體或個別治療中更深入探討內疚。通常,內疚會比羞愧更容易察覺、解決。

羞愧

羞愧,是我們認清自己有缺陷,發現自己有些地方不夠好、不完美、差勁、虛偽、失敗,這時我們會感到不自在或難受。如果與內疚相互對照,內疚是我們因為做錯事而感到慚愧,羞愧則是我們覺得自己哪裡不好而產生的感覺;因此,內疚似乎是可以改正或可以原諒的,羞愧卻看似無法擺脫。

當我們的內在小孩或真我感到羞愧時,能夠以正常的態度,向可靠、願意支持我們的人陳述。相反地,假我會假裝沒有羞愧這回事,絕對不向任何人透露。

羞愧之心,人皆有之。假如我們不設法克服羞愧,試著放手,往往會使羞愧累積,讓我們的負擔越來越重,直到我們成為羞愧的受害者。

除了自覺有缺陷或不夠好之外,羞愧會讓我們相信別人能看透我們,看清我們的缺陷。羞愧令人感到無望,彷彿不論我們怎麼做,都無法改正。我們因為羞愧而感到孤立、寂寞,像是唯獨自己才有這種令人難受的感覺。

不僅如此,我們或許會說:「我不敢把自己的羞愧之處告訴你,因為一旦我說了,你會覺得我這個人很糟,我受不了聽人家說我多麼糟糕。」所以,我們不僅不讓別人知道,也經常設法忘記羞愧,或假裝羞愧並不存在。

我們甚至可能把羞愧偽裝成其他感覺或反應,投射到別人身上。我們或許會用來掩飾羞愧,或是與羞愧結合的感覺和反應包括:

憤怒/輕視/忽視或封閉/憤恨/攻擊/遺棄/暴怒/控制/失望/責怪/完美主義/強迫行為

感覺或表現出上述任何一種偽裝,可以幫助我們達成假我的目的──抵抗羞愧感。然而,即使我們能夠完全抵禦羞愧感,別人仍然可能看穿我們,比方說在我們垂下頭、頹然坐下、避免與人目光接觸、為了自己有需求和權利而道歉的時候。我們甚至說不定會覺得有點厭惡、冷淡、孤僻和疏離,但是,無論我們多麼徹底抵禦自己的羞愧感,不讓其他人識破,羞愧感卻永遠不會消失──除非我了解羞愧、體驗羞愧,並且和可靠、願意支持的人分享。

以下是羞愧可能採取偽裝的例子。在某次團體治療中,一位三十五歲的會計師吉姆開始敘述他與父親的關係。他父親住在另一州,「每次我們通電話,他總是想批評我,我不知該如何是好,只想掛電話。」小組成員詢問他現在有什麼感覺,但他有點難以察覺、辨別自己的感受,還迴避其他成員的目光。「我只是不知道該怎麼做。我在他身邊總是想表現得很完美,可是我永遠無法讓他滿意。」

小組成員再次問他現在有什麼感覺。「我覺得有些害怕,有些受傷,我想我是有點生氣。」身為這個團體的領導者,我問他是否感到羞愧,好像他不知怎麼的就是不夠好。他說:「不會。你為什麼會那麼想?」我指出,他強烈追求完美、迴避目光接觸,以及他與他父親的關係,讓我認為他感到羞愧。這時,他的眼中泛起淚光,說他得好好想想。

羞愧從何而來?

我們的羞愧,似乎源於我們如何看待成長期間聽見的負面訊息、主張、看法和規定。這些訊息來自父母和其他擁有權威的人,例如老師。這樣的訊息基本上是在告訴我們,不知為何,我們就是不行,就是不令人滿意,我們的感覺、需求和內在小孩是不容接受的。

一而再、再而三,我們聽到像是「你真丟臉」、「你真是糟透了」、「你不夠好」之類的訊息。我們時常聽到這些話,從我們非常仰賴、非常容易影響我們的人口中說出,所以我們相信了這些話,將其吸收並內化到生命裡。

就好像這樣還不夠似的,一些負面規定禁止我們表達痛苦,但表達痛苦原本是正常、有療癒作用也必要的,禁止表達會使傷害更加嚴重,類似的規定包括「不要去感受」、「不要哭」、「大人說話小孩別插嘴」等等。因此,我們不僅學到自己不好,也不受允許公開談論這件事。

可是,這些負面規定在執行時的準則經常不一致,結果造成我們很難信任制定規則的人,於是感到懼怕、內疚、更加羞愧。那麼,我們的父母是從哪裡學來這些負面的訊息和規定呢?最有可能的源頭,是他們的父母和其他權威人物,這就是童年創傷一代傳一代的例子(這也算是一種情緒虐待)。

以羞愧為本的家庭

在一個不健全家庭中,當每個人都以羞愧為出發點,基於羞愧與他人交流,就可以說是以羞愧為本。這種家庭裡,父母親自己在孩童時期的需求沒有獲得滿足,通常到了成年之後,也持續同樣的狀況,所以他們經常利用自己的孩子,來滿足自己許多未被滿足的需求。

以羞愧為本的家庭經常(雖然並非一定會)保有祕密。這個祕密可能涵蓋了各種「令人羞愧」的狀況,諸如家庭暴力、性虐待、酒癮等等;也可能是非常隱微的祕密,比如失業、失去升遷機會或失去關係。保守這樣的祕密,會削弱家中所有成員的能力,不論他們是否知道這個祕密。這是因為,隱瞞祕密會阻礙家庭成員提出問題、表達關心和恐懼、憤怒、羞愧和內疚等感受,使家人之間無法坦率地溝通,每個家庭成員的內在小孩持續遭到扼殺,無法成長發展。

本文出自遠流出版《跟心裡的傷痛告別:創傷療癒大師教你如何修復失衡的人生》一書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5/7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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