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如往常一般喧鬧,這時一名還有意識的老婆婆被送了進來,急診醫師照例詢問病患本人要不要接受插管治療,婆婆當場嚴正拒絕,因為她上個月才被插管急救過,表示非常痛苦,不想要再被插管,而且胸部因為胸壓導致肋骨骨折,至今還在疼痛,更痛苦的是,插管後她只能躺在床上無法言語、四肢被約束動彈不得、無法下床。
婆婆的意願十分明確,但是當急診醫生跟在外面等候的女兒說明母親的意願時,只見女兒臉色一沉:「讓我進入和我媽討論。」她走向自己的媽媽,瞪了媽媽幾秒,然後開罵:「妳是怎樣?自己命都不要?搞什麼?」「我是妳女兒,我說了算,沒有急救妳還活著嗎?誰敢不急救妳,你告訴我啊?劈哩啪啦罵完,拋下一句:「誰不急救我就告誰!」
老婆婆氣到只能用她無力的手指顫抖指著女兒,但是醫生們怕惹事,只好讓婆婆再次打藥鎮定和插管呼吸、胃管、尿管,接著有置入動脈導管、中央靜脈導管等。
等一切急救程序完成,婆婆早已陷入深度昏迷,再怎麼拍打她也毫無反應,也排不出尿了。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婆婆的大腿兩側出現了嚴重休克才有的網狀紋路,鼻胃管正在流血,全身逐漸出現紫斑……。
把握3次機會「好死」
這是重症醫師黃軒看過的真實案例,他常看到末期病患,死前還要伴隨著極大的痛苦程序才能離開,內心十分不捨。「在我跟許多人的談話中,才知道很多人平常不會跟家人聊善終醫療,他們說擔心家人不了解,人都好好的,怎麼就在講死了呢,」黃軒表示。
但是,黃軒指出,其實我們一生中,有三次決定好死的機會,前兩次,可以自己掌握、自己決定,最後一次則要靠他人。
第一次機會好死
當我們心智健康時,超過法定20歲以上,就可以認真考慮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以確保日後走到生命盡頭時,不會被無效醫療折磨,自己能夠有尊嚴的善終,這才是善待自己。
第二次機會好死
罹患重病時,應該認真思考,如何面對身體的下一步?通常這也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最佳時機。但在重病或癌末時,病人和家人心情常混亂且猶豫不決,不知所措,甚至還在逃避,因此還是可能錯過善待自己生命的好時機。
第三次機會好死
有些人在猶豫不決、一直逃避或慌亂時,其實已進入第三次好死機會的情況了。當昏迷陷入病危,要避免無效醫療,是要靠法定代理人或是家人來終止或撤除已施予的心肺復甦術。黃軒建議所有人,都應該在適當的時機跟家人吐露自己的意願,以免家人一方面不捨病人受急救之苦,一方面也不想做出這個「放棄親人生命」的決定。
-本文節錄改寫自《還有心跳怎會死?:重症醫師揭開死前N種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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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何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