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夾娃娃機大調查 校園旁販售成人用品
夾娃娃機台內商品包羅萬象,吸引不少小學生掏錢試手氣。行政院消保處和消基會聯手抽查六都夾娃娃機台,發現除高雄市外,其他各市學校附近100公尺內常見夾娃娃機,甚至有不肖業者販售電子菸具、成人用品等,現已轉由各地方政府查核。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將夾娃娃機歸由「電子遊戲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並嚴加稽查經營情形,確保兒童和少年身心健康。
消保處和消基會依據各縣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在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和高雄等六都,調查143家夾娃娃店。結果發現中小學周邊遍布夾娃娃機。像是台北市至少3成(10家)在距離校園100公尺內、新北市有2成(7家)、桃園市有2成8(3家)、台中市1成4(4家)、台南市不到1成(2家),而高雄市都在離學校100公尺以外才設有機台。
在標示查核時,計14家夾娃娃機商店有37台機台不合規定;15家夾娃娃機商店有41台機台擺放疑似違規商品,像是電子菸具、電子點菸器、交友盒、女性內褲、性感動漫商品、性感娃娃、成人玩具等,屬於未成年青少年、兒童不宜購買的商品。
即使主管機關設有分級與標示的規定,但未必機台就有標示營業級別及入場年齡限制,且夾娃娃機台設立的距離學校太近且過度氾濫,消基會質疑恐有傳播錯誤觀念、戕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等問題。
消保處表示,標示查核不符合規定部分,已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督促地方政府要求業者改善中;擺放成人用品部分,由地方政府社會局依法處理;擺放電子菸、簡體字泡麵、醫療器材部分,地方政府衛生局現正查處中;擺放兌換券、違法改裝機台部分,則由地方政府警察機關處理。
消基會呼籲,目前夾娃娃機台非屬電子遊戲機,不受電子遊戲機相關管理辦法限制,才使得學校附近夾娃娃機店出現亂象,應全面回歸「電子遊戲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統一由經濟部納管,對於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業應比照菸酒販售條件,設置特定管理與查核措施,加強查察業者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