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林美欣/高雄報導
高雄人口從去年11月開始到2月份,遷入人口連續4個月正成長,現在要移居高雄的機會又增加一種可能性。高雄市108年度的移居津貼即將開始受理申請,若符合以下8大條件,以及13種策略性類產業,皆可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每月可領1萬元補助,最長可領12個月。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只要移居並課及高雄市工作之青年,並符合以下資格者,可申請發給移居津貼。但留職停薪期間,不得申請。
高雄移居津貼每月可領1萬,最長領1年。(好房網News林美欣攝影)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20歲至44歲。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申請時個人總工作年資滿3年(即勞保明細表投保年資滿3年),且於本市以外縣市之工作年資須累計達1年以上。
4.前一工作地非本市。
5.申請人申請時工作之前一投保單位退保日之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等級為新臺幣36,300元以上。
6.申請日前一年度1月1日後(即107年1月1日後)開始受僱於本市設立之事業單位。
7.受僱於保險證字號及營利統一編號登記於本市之事業單位(但依法於本市設立之分公司、研發中心或經濟部核准設立並遷入本市之營運總部,不在此限)。
8.受僱之事業單位為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之產業(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法人及公營事業,不適用之)。
◎13種策略性產業之範圍如下(申請人逕行於申請書內勾選):
(1)文化創意產業。
(2)綠色能源產業。
(3)精緻農業產業。
(4)會議展覽產業。
(5)生物科技產業。
(6)醫療照護產業。
(7)觀光休閒產業。
(8)國際物流產業。
(9) 海洋遊艇產業。
(10)資通訊產業。
(11)智慧電子產業。
(12)高加值型金屬製品製造業。
(13)其他經本府推動輔導之產業。
高雄市勞工局將於4月17日上午8時起受理申請,預計補助125個名額。申請後審查通過者每月可領1萬元,受領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年。詳細報名方式及地點可至高雄市勞工局網站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