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apink 蘿拉 蔡阿嘎

何壽川不服提出訴願 金管會維持解除職務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19.03.29 08:43

  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2017年6月19日遭金管會解除董事職務,因不滿處分提出訴願。今(2019)年1月行政院決定撤銷金管會解除董事職務的處分,要求另行處分,但金管會今(29)日宣布,難以期待何壽川能有效經營金融機構,將維持原解職處分。

  事實上,行政院認為金管會裁量過程未寫清楚,撤銷金管會原處分。金管會則在今日重新提交處分書,維持原處分,因此何壽川仍遭解職,5年內不得重回金融圈,但永豐金可以再次提起訴願。

  何壽川因涉及三寶超貸弊案,當時引起極大爭議,金管會基於何壽川擔任永豐金董事長,對於公司缺失未善盡督導責任,且沒有核實申報利害關係人,針對利益相關案件也沒有適當迴避,甚至產生利益衝突,明顯有礙永豐金集團健全經營,因此依法解除董事職務。

  金管會表示,何壽川從2005年起擔任永豐金董事長,期間長達10多年,卻未積極改善永豐金集團實質利害關係人控管的內控制度,導致集團內部控制缺失狀態持續存在。原處分所認定的違規事實並無違誤,考量永豐金相關缺失改善情形還須一段時觀察,有必要限制何壽川於一定期間內再擔任金融業負責人,以防止再次以其地位,妨礙金控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

  行政院對此也回應,訴願會主要是要求裁罰決策過程寫得更清楚,金管會將過程跟依據重載明,並重新處分,雖然維持原裁罰,但會尊重其權責。

  據瞭解,根據金控法規定,金控或銀行有礙健全之虞,可以做出相關處分,而行政法院認為,這屬於「法律授權範疇」。金管會今天也會把處分書送達何壽川,因維持原判決,解任5年還是從2017年6月開始起算。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