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教育部提供
攝影/慈濟大學提供
為建立華語教學專業認證制度,教育部將於108年7月27日、28日舉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考試簡章自20日起,公布於本考試報名系統(網址 https://gra103.aca.ntu.edu.tw/cpt/apply/)及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認證檢定及留考」專區,請逕點選「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頁面下載。
教育部表示,本項考試由國立臺灣大學承辦,報名時間自108年5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5月31日中午12時止。考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試者上網填妥報名資料後,須將報名表列印出後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不受理現場報名。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自95年舉辦以來已邁入第14屆,考生累計達2萬4,603人,共計有4,451人取得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教育部表示,取得本考試證書有助於爭取赴國外任教或實習的機會;經統計,教育部107年共選送218名華語教師及122名華語教學助理赴波蘭、德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捷克、奧地利、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巴拉圭、澳洲、泰國、越南、印尼、印度、日本及韓國等17個國家任教或實習。
華語教學人員除於當地進行華語教學外,對於促進國際合作及推廣臺灣文化,具有莫大之貢獻。
教育部歡迎有意願到海外擔任華語教學工作者報名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有志報考者請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表件,以免錯過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