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揪減肥瘦身宣稱食品違規廣告。(照/台北市衛生局監測畫面)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看到這些廣告別再信了!台北市衛生局今(18)日公布107年度違規廣告查緝成果,光是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就開罰多達1459件、裁罰達7630萬5000元。其中,又以食品違規宣稱減肥瘦身的廣告唬最大,被罰最多件的「纖先暢輕盈美麗勁爆價專案」就出現「抑制脂肪吸收87%」等違規字眼。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違規廣告以食品529件、裁罰3347萬元最多,化粧品占876件、裁罰金額2800萬5000元居次,藥物54件、裁罰1483萬居第3名。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王明理表示,針對食品違規廣告分析發現,最常見違規類型前3名依序為:宣稱減肥瘦身136件(裁罰922萬元)、皮膚美容66件(裁罰500萬元)以及免疫力61件(裁罰346萬元),提醒民眾別再輕信。
台北市衛生局一併公布減肥瘦身宣稱食品違規廣告罰鍰前3名,分別是被罰21件、180 萬的「纖先暢輕盈美麗勁爆價專案」(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廣告宣稱「抑制脂肪吸收87%、抑制脂肪蓄積92%、促進脂肪燃燒97%…」等。
另「長庚研發緩釋B群能量滿分專案」(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廣告宣稱「…我吃了前2個禮拜我就瘦了5公斤…」等詞句;「好速纖 HELA SLIM」(日商優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廣告宣稱「…經臨床實驗證實腹部脂肪面積大幅減少15.3cm2…平均3個月減掉的脂肪量相當於乒乓球13個…」等詞句,也各被裁罰共72萬及30萬。
台北市衛生局也統計107年違規廣告前3名,罰鍰累計第1名為「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783萬5000元,第2名分別為「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昭和醫學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累計罰鍰皆達201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監測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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