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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2018年8月以來,境內頻傳非洲豬瘟疫情,去(2018)年年底在離島金門金沙鎮田埔海岸發現的海漂死豬豬屍,也被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反應,當時為進一步防堵非洲豬瘟進入台灣本島,農委會當時宣布暫停金門縣豬隻及其產品輸台灣14天。但今(3月14日)天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12日在金門縣烈嶼鄉發現的海漂死豬,經檢驗後確認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目前當地政府除進行焚毀豬屍、消毒環境外,也暫停烈嶼鄉豬隻及其產品運往金門本島。
應變中心表示,12日金門縣烈嶼鄉(小金門)西南邊岸際,發現1頭漂流上岸的死亡豬隻,經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採樣,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檢驗,今(14)日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基因片段與中國大陸分離病毒株相似度達100%,由於發現地點離中國大陸廈門僅約6公里,亦非常接近九龍江出海口,金門縣政府除針對人員、車輛及器械進行消毒外,亦監控烈嶼鄉8家養豬場,迄未發現異常現象。
應變中心說明,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12日接獲烈嶼鄉公所通報,在烈嶼鄉近沙溪堡海邊執行淨灘活動時發現1頭死亡豬隻,該所會同金門岸巡總隊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採集相關檢體後,將豬隻屍體就地焚燒掩埋,檢體送畜衛所檢驗。相關檢體經畜衛所以聚合酶鏈反應(PCR)進行檢測,結果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應變中心補充,發現地點已由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完成澈底消毒,該地區周邊半徑3公里內無養豬場。
應變中心指出,依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回報,該縣豬隻並無異常死亡情形,持續由各公所獸醫師密切注意轄內豬場動態。由於金門縣地理位置非常接近中國大陸福建省及廈門市,且臨近出海口,偶有發現死亡豬隻伴隨垃圾漂至金門縣沿岸。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12日在金門縣烈嶼鄉發現的海漂死豬,經檢驗後確認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目前當地政府除進行焚毀豬屍、消毒環境外,也暫停烈嶼鄉豬隻及其產品運往金門本島。(圖/農委會)
因應本次個案,金門縣政府已針對與該頭豬隻接觸的人員、車輛、器械執行消毒措施,因檢出地點半徑3公里內無豬場,為確保安全,已對烈嶼鄉全鄉8家豬場進行全面訪視,未發現異常情形,後續將採樣進行監測,為確保產業安全,金門縣政府也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規定公告,暫停烈嶼鄉豬隻及其產品運往金門島,待該鄉養豬場豬隻完成非洲豬瘟檢測且為陰性時,才可解除管制。
應變中心另強調,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持續於邊境進行監測,今(14)日再檢出1例中國豬肉製品帶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案例,總計已達32例,此例是由防檢局高雄分局高雄小港機場檢疫站,於3月7日採樣來自中國福州搭乘遠東航空旅客所棄置之豬肉乾(山東臨沂生產)。該樣本經畜衛所檢測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應變中心表示,中國爆發非洲疫情以來,肉品檢出非洲豬瘟比例,隨疫情增加而升高,依月份分別為2018年10月1例(檢出陽性的比率(0.6%)、11月2例(1.1%)、12月4例(2.2%)、2019年1月11例(6.2%)、2月11例(8.0%)、3月3例(7.5%),檢出率仍高。
農委會指出,非洲豬瘟是由非洲豬瘟類病毒科之DNA病毒所引起,屬具高度傳染性的惡性豬隻疫病,目前沒有疫苗可預防。非洲豬瘟病毒耐性極強,可存活於冷藏豬肉100天、冷凍豬肉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並以接觸傳染為主,故成為非洲豬瘟的疫區之豬肉、肉製品或運送車輛及人員夾帶都將成為傳播途徑,目前雖未有傳染人類案例,但豬隻感染後之發病率與死亡率可達100%。
行政院農委會14日表示,再檢出1例中國豬肉製品帶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案例,總計已達32例。(圖/農委會)
應變中心表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及防檢局2018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入境旅客自中國、越南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將裁罰20萬元,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應變中心表示,由於東南亞地區與中國地理位置相連,往來也頻繁,因此已對泰國入境桃園機場旅客手提行李進行全面X光機查驗。但因柬埔寨、緬甸、寮國及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尚未發生非洲豬瘟,因此旅客如違規自柬埔寨、緬甸、寮國及泰國攜帶豬肉產品入境,依據防檢局公布的裁罰基準,第一次裁罰3萬元,第二次及第三次分別裁罰30萬及100萬。
應變中心提醒民眾,出國旅遊不要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尤其是肉品,也不要網購國外肉品寄送台灣,未申報檢疫被查獲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相當重,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