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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條款」6月1日上路 電費不怕被多收了

好房News/ 2019.03.14 20:10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內政部表示,今年2月23日已經公告「包租定型化契約」和「轉租定型化契約」,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指出,定型化契約中明確規定,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房客負擔的電費,也有明確規定上限,對於房客來說將更有保障。
 
王成機表示,房客租房子最關心的押金額度,包租契約和轉租契約,都是規定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同時,在契約消滅後房東應該要返還押金。
 
內政部表示,「包租定型化契約」和「轉租定型化契約」,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好房網News資料照片
租屋 租金 店面 敦南商圈 (好房網NEWS林美欣攝影)
 
另外有租屋經驗的民眾都知道,不少房東動輒將電費訂在1度5元,甚至1度6元以上,與現行電費相差很多。因此定型化契約也明訂,電費由房客負擔的部分,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電費金額」。
 
在轉租契約方面,為防範包租業利用契約條款限制或剝奪房客應有的權益,因此不得記載事項,也明訂了「不得約定房客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遷入戶籍、稅費負擔之轉嫁」等條款,若是房東違反規定,最高可以處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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