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呈枋帶職參選引發議事堂氣氛緊繃 中市府強調人事任用一切合法 柯可依規請假

大成報/
7 年前
【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台中市議會6日舉行臨時會,中午11點開議,民進黨團總召李天生要求參加彰化縣立委補選、獲市長盧秀燕聘為市府參事的柯呈枋到議會備詢,民進黨議員並舉牌抗議,一度引發議場氣氛緊張;而台中市政府表示,柯呈枋可依法參選,請假也完全符合規定,過去更有例可循,公務人員可依法帶職參選。

國民黨彰化縣第一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柯呈枋身為台中市政府參事、卻請假參選, 6日引發台中市議會臨時會砲轟,民進黨團要求他備詢,並高舉看板抗議;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瀞分及無黨聯盟陳清龍則抨擊觀感不好,要求柯辭職。

而市長盧秀燕在接受議員質詢時答覆,得知他要正式參選是意料之外的事情,經詢問過人事處、法制局等相關單位,確認他雖是現任公務人員、但同時也是人民,因此可依法參選,她也不能拒絕。

盧秀燕強調,柯呈枋的人事案是依法辦理,而目前柯參事依據行政中立法第11條辦理請假,完全符合規定,且參選期間也不能執行公務,所以他不能到市府、議會,否則會違法。

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也說明,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規定,參事不屬於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並無列席報告、備詢及說明之法定義務。按行政中立法第11條規定,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且長官不得拒絕;因此,柯呈枋請假於法有據、也不能執行公務。

人事處長陳杉根則透露,市府於去年12月25日向勞動部行文,商調時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長的柯呈枋到市府擔任參事;108年1月2日勞動部回函同意,隔日市府發出派令並生效,當時柯呈枋並未正式參選彰化縣立委補選。

陳杉根說,依據過去慣例,因為柯參事並非首長,因此不適合列席議會備詢;加上現職公務人員帶職參選,也有前例可循。他並舉例指出,過去有市議員帶職參選鄉鎮市長,也有鄉鎮市長任期未滿即參選縣長、代表會秘書參選鄉長;此外,前市府幕僚、顧問方昇茂也曾被議會要求備詢,但他依照規定也未曾在議會出席。

市府強調,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規定,因參事不屬於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並無列席報告、備詢及說明的法定義務,除非兼任重要職務。而柯呈枋並未兼任市府其他重要職務,因此無須列席備詢;尤其柯呈枋已依行政中立法規定辦理請假,所以市府也尊重他行使公民權的參選決定。市府表示,明白民進黨團對於選舉的關切立場,還望黨團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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