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305 09:40:26)報載立委林德福4日上午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指出,「台農發公司為了把香蕉銷往中東,以高於香蕉售價每公斤40元,支付每公斤70元運費,造成嚴重虧損」,經農委會國際處洽詢台農發公司了解結果,107年該公司外銷香蕉到中東,海運平均每公斤運費為新臺幣8.2元,售價約每公斤新臺幣40元,並沒有該委員所稱的情形。
農委會指出,該會於107年透過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辦理香蕉、紅龍果、番石榴、柚子、椪柑、柿子加工品及柑橘等多項果品出口拓銷計畫,補助我出口業者推廣臺灣水果國際市場,符合資格的業者均可獲得補助,相關計畫並未獨厚台農發公司。貿易業者只要在計畫期間檢具出口實績證明,即可向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申請核發補助,用來舉辦試吃與廣宣等拓銷活動,而各項水果拓銷補助標準並不相同(例如香蕉出口拓銷補助費用不分地區均為每公斤新臺幣6元),107年度補助全體合乎補助業者金額共計新臺幣4846萬元。
訊息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