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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夜間放炮 苗縣消防局:只開放特定4天

客家電視台/ 2019.02.03 00:00

【楊以諾 苗栗】

客家人的年節習俗,是從小年夜拜天公,一直到元宵舞龍,期間不分晝夜常有民眾燃放鞭炮,但現代人的生活型態改變,放鞭炮也衍伸出許多噪音,及空汙問題,苗栗縣消防局原本因應春節習俗,內部討論,該開放20天或4天哪項方案,不過消息傳出後,不少民眾反應會影響睡眠,縣府也順應民意,最後公告只開放小年夜、除夕,初八及正月十七化龍返天,特定4天,可於夜間放鞭炮。

苗栗縣過年到元宵期間,各地有拜天公、(火旁)龍、攻炮城 、炸邯鄲等民間習俗,這些活動除了傳統科儀外,還會燃放鞭炮助興,不少民眾也認為,放鞭炮才有過年的氣氛。

民眾:「過年本來就是要放鞭炮,沒放鞭炮怎麼像過年呢!」

苗市玉清宮總幹事 何天貴:「那在過年年俗裡面,好像不放,感覺不出一般過年的,喜氣洋洋那種氣氛。」

苗栗縣消防局因應年節習俗,原本要開放2日至21日,晚間10點到隔日上午6點,或小年夜、除夕夜、初八、正月十七,兩項夜間施放爆竹方案,不過卻引起不少反彈,有人認為深夜燃放鞭炮擾人清夢,還會造成空氣汙染,最後消防局公告只開放4天。

苗栗縣消防局副局長 匡夢麟:「那我們就在比較重要,比方說小年夜還有除夕 ,還有我們的拜天公,這幾個比較重要的節日,那我們就比較有開放,那其它的時間我們還是一樣禁止的。」

苗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6條明文規定,每日6點前、22點後,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 、爆炸音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年節或特殊節慶,經本府公告之日期得不受前項限制,因此苗栗縣消防局也呼籲民眾,年節燃放鞭炮需注意施放時間,若違反規定,可罰新台幣3萬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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