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段佩宜/綜合報導
婚後要不要跟公婆一起住?是許多夫妻一大課題,過往認為,結婚後女性住進夫家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也時常聽到婆媳問題或姑嫂不合等問題,到底該不該跟公婆住?以下供大家思考。
曾有媽媽在母嬰論壇小圈圈上表示,身為職業婦女,並且養育兩位小孩,常常蠟燭兩頭燒,還好自己跟公婆住,總是可以找到人幫忙處理小孩的臨時狀況。也有其他人表示,跟公婆住不需繳房租、水電,可以藉由這段時間存到頭期款。
跟公婆住的優點與缺點在網路上時常備受討論。(擷取自/媽咪拜小圈圈論壇)
網友點出,跟公婆住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每年春節回家團聚不用東奔西跑,舉例來說,自己和老公住在台中,娘家在台北而婆家在高雄,勢必得先回高雄待1、2天,再前往台北,來來回回假期就結束了,不過公婆家就只要跑兩個點就好。
然而,選擇跟公婆住不但要學習適應,也相對缺乏個人空間,甚至還必須承擔起公婆之扶養義務。呂秋遠律師曾發文建議女性最好不要跟公婆住,因為一旦共同居住,媳婦在法律上是有扶養義務的。
不過根據民法1114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與他方父母同住,兩人皆「互相承擔」扶養義務,也就是說扶養父母的責任並非單一落在媳婦身上。更何況民法還規定,親生子女的扶養義務排在第一順位,配偶則位於第七順位,因此婆家不能直接要求媳婦一個人承擔,女性們自己要有正確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