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執行護永專案 一日取締三起違規

中央社/
7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114 14:53:01)艦隊分署臺南海巡隊繼本(14)日6時許於興達港外取締「永○漁2號」漁船違規拖網作業在案,9時許再度於安平港外1.2浬處及喜樹外0.6浬海域分別發現「碰○號」膠筏 (CTR-PT3XX6)、「興○號」(CTS-8XX7)膠筏於公告禁止海域內違規施放籠具作業,立即登檢取締並要求其停止作業,將其違規作業之事實全程拍照、錄影蒐證後,全案以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罰。

每年南市沿岸地區烏魚汛期間,漁船、筏使用流刺網捕撈烏魚常發生與籠具作業漁法競合糾紛之情事。為有效管理南市海域作業秩序,臺南市政府公告自107年12月17日起至本(108)年1月27日止為烏魚汛期,期間禁止所有籠具作業漁船筏進入南市距岸3浬內海域作業,以符合漁民捕撈烏魚作業漁場需求,違者南市府將扣留違規作業籠具,或處行為人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該隊持續執行「護永專案」,108年度迄今取締6件7艘違規漁船,落實執法以維護所轄海域作業秩序,避免漁船濫捕及過漁情形發生。

「護永專案」將持續嚴格取締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各種違規作業行為,呼籲漁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破壞海洋生態或海洋環境等狀況,請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海巡人員將立即查處及熱忱為您服務。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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