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環保局表示,懸浮微粒(PM10)自100年起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呈現下降,分別達到24%及29%;除此之外,懸浮微粒(PM10)104年至107年4年平均濃度為54.7 µg/m3,日平均值為113.5µg/m3,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年平均值65µg/m3、日平均值125µg/m3),且整體濃度大幅低於空氣品質標準,若按照「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本市懸浮微粒(PM10)已符合二級防制區判定標準,懸浮微粒(PM10)濃度污染確已大幅改善。
林淵淙指出,除PM10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連續4年(104至107)達到空氣品質標準,PM2.5年均值及日均值同樣持續改善,自動測站自100年至107年改善35%;手動測站則改善27%;PM2.5年平均值濃度達紅色警戒比例也較104年減少60%,而空品良好的藍天日數從103年61.1%上升至107年74.8%,南市用數據回應臺灣健康行動聯盟,本市整體空氣品質大幅改善,顯示管制方向正確,減排成效佳,本府與市民及企業所有的努力不容忽視。
環保局局長林淵淙表示,本市的懸浮微粒主要來自車輛行駛揚塵、裸露地與營建工地等,近幾年懸浮微粒污染能有明顯改善,主要是自103年起本市成立亮麗晴空跨局處管制計畫,運作至今已邁入第5年,共制定50項管制方案及目標,有規劃的逐步改善本市的污染排放,包括推動公共工程合約確實編列污染防制設施經費及工地內大型裸露地一律覆蓋由稻草編織而成的稻草披,104~107年覆蓋高達189公頃的裸露地,除減少塵土飛揚外,同時減少稻草露天燃燒的情形。
林淵淙指出,也跨單位整合轄內所有的洗掃街資源,包括環保局、公路總局、企業與工地洗掃街認養,將洗掃的量能集中在車流量大及揚塵較多的道路,107年洗掃街道近42.9萬公里,長度相當於繞行地球10.5圈,更在秋冬空品不良季節增加洗街量能,從原本的每月4,650公里提升至每月9,000公里,增加93%量能。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經費與資源較不充裕,每年投入在執行PM10相關管制業務(如洗街、工地管制)的經費約3,000萬元左右,但在積極管制下每年可以削減PM10約820公噸,執行經費雖低,但在有效的運用與積極作為下能讓本市的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感謝市府局處的全力合作,加上企業與市民的配合,達成改善目標,也期許持續推動污染減量措施,繼續改善臺南市的空氣品質。(于郁金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