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隔間出租套房不只有噪音、出入人口複雜等問題,之後更增加建築結構負載重量,甚至一個不小心恐造成樓下漏水,近年已成住戶間糾紛原因之一,未來包租公、包租婆想隔間套房,除了先經審查通過,108年年元旦起還需增加取得裝修樓層正下方住戶同意書,否則遭舉發最多可處30萬罰鍰。
根據新北市府規定,隔間套房動工除須是合法房屋樓層條件外,還得經建築師提「室內裝修」申請審查通過後才可動工,除此之外,有鑒於隔間套房問題多,自2019年1月1日起,須再附上「裝修樓層正下方住戶所有權人同意書」。
新北市明年元旦起規定,隔間套房動工前得多取得樓下住戶所有權人許可。圖/好房資料中心
近年來部分屋主將自家住宅裝修成多間套房出租,已涉及建築物構造變更,例如設置分隔牆可能造成建築物結構體破壞;增設浴廁將使既有公寓大廈污水排水系統負擔加重;增設插座可能超出原先設計的電力系統負荷,造成潛在公共危險,上述問題都常引發住戶間紛爭。
新北市府統計今年1月至12月28日止,接獲套房施工噪音及漏水陳情案件高達994件,為了避免裝修引發住戶間糾紛,未來欲將合法房屋改裝成多間套房者,必須檢附樓下住戶同意書才能進行裝修許可,違者可處6~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