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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台東縣土地公告現值 「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

中央社/ 2018.12.24 18:29

108年台東縣土地公告現值 「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1224 18:28:44)台東縣明(108)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業已由地價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108年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整幅度為0.64%%,台東縣的「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每平方公尺20萬元,最低公告現值位於利吉惡地及卑南溪左岸防汛堤防附近土地,每平方公尺35元,評議結果依規定編製土地現值表於108年1月1日辦理公告。  

據縣府地政處表示,台東縣府辦理108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業經台東縣地價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全縣平均調幅為0.64%,最高宗地公告土地現值位於臺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由107年每平方公尺198,000元,調至每平方公尺200,000元,最低區段公告土地現值位於利吉惡地及卑南溪左岸防汛堤防附近土地,每平方公尺35元,評議結果依規定編製土地現值表於108年1月1日辦理公告,陳列於全縣各地政事務所共民眾閱覽。  

地政處地價科指出,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辦理,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依據。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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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4711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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