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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警查獲六個地檢署發布通緝的犯嫌

大成報/ 2018.12.06 21:37
(大成報台北訊)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林宏偉率員警共4員,於107年12月4日17時許,在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與文和橋口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1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動線詭異,於路檢點前竟還想衝撞逃逸,警方攔停發現該男子姓吳,神色慌張、舉止焦躁,明顯急於脫身,於是請吳男下車接受查證身分,吳男急忙表示沒帶證件,更提供他人身分資料誤導警方,但經員警取得同意檢視吳男太太的包包時,發現裡面有1張吳男的駕照,當場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詢,吳男竟是在107年5至8月間,連續被臺中、新竹、苗栗、臺北、士林及宜蘭等6個地檢署因竊盜案發布通緝的犯嫌。員警當即欲將他上銬逮捕,吳男竟推開員警想逃離現場,但馬上就遭制伏。

當吳男想掙脫逃逸時,被吳男太太抱著,未滿周歲的女兒受到驚嚇,不斷嚎啕大哭,吳男遭上銬後漸漸冷靜,心疼不斷哄著女兒:「不哭、不哭!」,林小隊長也藉機安撫吳男太太說:「這個(追訴期)要跑也要跑20年以上,今天被我們遇到了,沒有發生什麼事故,妳先生在這裡好好的,妳不用擔心。」,並請吳男好好面對。吳男也供稱,當日係開車載著妻女到臺北市立動物園遊玩,因未滿周歲之幼女感冒身體不適才決定提早返家,沒想到回家途中遇到警方路檢,一時情急才會有脫序行為,並坦承是不捨未滿周歲的幼女,才遲遲未到案。而四處犯案是因為家中老母親開刀急需用錢,又怕警方查緝才會跨縣市偷竊電線變賣補貼家用。

警方呼籲,隨著時代科技的進步,一切終將無所遁形,若有觸法應早日坦然面對,重新開創嶄新人生方為上策。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將「查捕逃犯」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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