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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選委會:投票前發布公投民調不違反選罷法 

匯流新聞網/胡 照鑫 2018.11.23 16:25

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李盛雯/台北報導

選罷法規定,投票前十天不得發布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違者可依法開罰五十萬到五百萬元罰鍰,不過今年九合一選舉相當特別,選民還可以同時投下多達十張的公投票,台北市選委會表示,由於公投法沒有所謂的封關民調限制,所以投票前一日依然可以公佈公投民調。

台北市選委會接受電話訪問時指出,中選會只有針對宣傳部分進行函釋函釋,就是投票日當天政黨及候選人不能藉著公投名義從事助選活動,投票所附近三十公尺內的禁制區內,不能進行選舉與公投宣傳,三十公尺以外,不得宣傳選舉,但可以宣傳公投,但是民調部分,公投法沒有進行相關規範。

今年九合一加上公投綁大選,其中公投選舉人數選舉人數創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由於每個公投案都與民眾息息相關,最新民意調查結果,將能成為選民投票前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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