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於107年公告實施貢寮區枋腳溪流域封溪護漁,依漁業法第44條規定,封溪護漁區域民眾不得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含垂釣、撈蝦及徒手捕捉等方式),違者將依漁業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平時由當地居民組成封溪護魚巡守隊,在簡束卿隊長帶領下,志工們輪班執行巡查工作,本年度添購新裝備,將使護魚巡守工作更到位。 新北市漁業處指出,貢寮區枋腳溪流域中上游多屬原始林,自然生態非常豐富,水質清澈且流量穩定,為維護封溪護漁的成果,當地居民組成封溪護魚巡守隊,由簡束卿隊長帶領志工們輪班執行巡查工作,簡束卿表示,枋腳溪每到假日有許多家長帶小孩來玩水踏青,常聽到家長們的對話「哇!那是苦花魚耶!這裡的河水好清澈」,總是很欣慰護漁的努力被肯定。 在剛開始實施封溪護魚時,很多民眾還不知道封溪護漁的規定,常會好奇詢問志工在巡查什麼,知道志工默默為守護魚兒溪流而努力,會熱情地給他們加油打氣,志工們覺得很窩心。今年志工們都很高興有新的裝備,因為在沒有裝備的時候,志工都穿著輕便的服裝就去巡查溪流,天氣好的時候太陽很大,志工們被曬得汗流浹背,遇到飄雨時就撐著傘,吉林里有時風大,傘被風吹得拿不穩,而且部分溪流旁邊有草叢,路不好走,志工穿一般布鞋,有時不小心就會掉到溪流裡,而且山上一到傍晚,天色漸暗,視線更不清楚。 這次添購背心、雨衣、雨鞋、帽子、背包和手電筒,志工們都很高興,巡查時穿著巡守背心多了份使命感,有了雨衣、雨鞋、帽子再也不用擔心會不小心掉到溪流,或熱到中暑,而且還有手電筒幫助照明,巡查時有背包可裝巡守配備、相機及隨身物品,志工們很感念政府為志工添購新裝備的用心。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保育溪流自然生態為長久永續的工作,環境生態需有在地保育的觀念,由大家共同維護,為遏止在封溪護漁區段非法垂釣、濫捕等行為,農業局設有檢舉獎金,民眾如有發現違法濫捕情事,可提供相關影像,以電話向當地警察機關、區公所或農業局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者,每件發給檢舉人獎金2,000元。 圖片說明:新北市貢寮區封溪護漁巡守隊添購裝備,護漁巡守更到位。(圖:漁業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