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垚 新竹新埔】
新竹縣新埔鎮的潘屋伙房在民國74年時,被新竹縣政府列為縣定古蹟,不過因年久失修多處毀壞,因此新竹縣文化局向文化部,以「潘屋修復工程計畫」提案,爭取獲得經費補助,加上縣政府配合款以及潘家自籌款,共計5043萬元後,16日舉行修復工程開工典禮,預定民國109年2月底完工。
潘屋宗親們雙手合十,誠心誠意祈求修復工程進行順利,這間位在新埔鎮和平街的潘屋,是在西元1815年所興建,已有203年歷史,由於建築物形式,為一堂四橫雙院牆規模,具客家古樸風格,因此早在20年前,潘屋就有意進行老屋整修,但由於家族成員意見分歧,讓整修時間一再延宕。
潘屋管理人 潘鵬仁:「以前的人想法就是說,政府幫我們整修這東西(房屋),就變政府的,實際上是不對的想法,因為所有權土地的權狀,還是你(家族)的名字,經過20年後,我們頭腦可能較新,所以積極來修復這個宗祠(民宅)。」
新竹縣文化局表示,潘屋是屬於未成立祭祀公業的民宅,雖然早已無人居住,但在正廳仍有祭祀祖先,因此,新竹縣文化局在今年向文化部提案,獲得3543萬元經費補助,加上新竹縣政府750萬元配合款,以及潘家自籌款750萬元,正式要進行潘屋修復工程。
新竹縣文化局副局長 周秋堯:「文化部它在意的部分,在文化資產就是我們講的,古蹟立見的,一個有形文化的修復,跟再利用的狀況,那透過一定工程讓它修復之後,不至於毀壞了,我們的一個古蹟,有形文化資產的一個存在,希望能夠讓我們在這一個地方,有更好的一個歷史連結,跟相關的歷史記憶。」
新竹縣文化局表示,潘屋修復工程為期,是480個工作天,預定109年2月底完工。未來修復工程完成後,將交給潘屋獨立自主營運,並進行活化與再利用,同時也將納入新埔鎮宗祠博物館計畫案執行,希望成為新埔客家小鎮的文化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