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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第一槍反對!YouTube CEO:歐盟新版權法將對小型創作者造成威脅

匯流新聞網/藍 立晴 2018.10.23 16:00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YouTube創作者近年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近日該公司CEO Susan Wojcicki在創作者部落格中警告創作者們,目前歐盟正在進行的「版權改革」可能會對小型YouTube創作者造成嚴重威脅,並點明了歐盟數位版權法中最具爭議的第13條,即平台必須對使用者侵犯版權的行為負責。

歐盟數位版權法第13條又被稱為「迷因禁令」(meme ban)。其中規定任何擁有大量使用者生成內容的網站(例如Facebook或YouTube)必須自動掃描、過濾使用者上傳的內容,確保其不會侵犯版權,同時要負責刪除侵犯版權的內容。

由於歐盟數位版權法中的規定文字相當模糊,Wojcicki擔憂第13條規定會威脅到網路上成千上萬份工作,包括歐盟的內容創作者、企業以及藝術家們等都將受到影響,而YouTube將不得不先從小型的創作者開始刪除內容,因為YouTube是必須對這些內容負責的。

不過,網路平台是否要對使用者的侵權內容負責引起了極大爭議,反對者擔心,第13條條款或許會在網路上造成寒蟬效應,這也是為何第13條會被稱作迷因禁令,網路平台會否為了避開法律責任,開始嚴審使用者產製的內容?線上言論自由會否因此受到侵害,皆是歐盟新版權法會極具爭議的原因之一。

面對可能在明年確立最終版本的歐盟數位版權法,Wojcicki在文章中發起了#拯救你的網路(#SaveYourInternet)hashtag,開了第一槍反對這項或將改變網路世界的法律,並敦促全球創作者們反對這項法律。

Google、Facebook掠奪新聞內容!第11條也引起爭議…

早在去(2017)年7月歐盟就打算要向資訊聚合平台徵收「新聞摘錄稅」,要求Google、Facebook等業者顯示部分新聞內容時,須向新聞業者付費,這項新聞摘綠稅又被媒體稱為「Google稅」,當時,梅鐸的英國新聞集團(News Corp)即形容,這筆稅收可能是拯救新聞業界的「唯一希望」,這是歐盟數位版權法中除了第13條之外最具爭議的第11條。

歐洲新聞機構聯盟在今年9月再度痛批Google、Facebook等平台掠奪新聞內容,大聲呼籲歐盟推進版權改革;月底,歐洲議會數位版權法修正案達成多數共識,近半年以來最具爭議的歐洲法案上路機率大增。

此修正案的目的是為了改變網路內容創作者、網路平台之間不對稱的關係,目的是為了增加內容創作者在商業談判上的籌碼。

由於網路平台如Google、YouTube、Facebook、Instagram等是大部分使用者直接獲取資訊的地方,導致鮮少有使用者會直接進入內容創作者的網站,然而這些網路平台都是讓使用者免費使用的,最終內容創作者的收入沒有明顯增加,而是被網路平台免費瓜分。

歐洲新聞機構提出的抗議就是一個例子,Google新聞並不是一家新聞媒體,卻蒐集了幾乎全球所有新聞媒體的內容,讓使用者免費觀看閱讀。

這也讓網路媒體巨頭BuzzFeed CEO喬那・裴瑞帝(Jonah Peretti)直指,Google、Facebook等兩大科技巨頭佔據了網路上絕大部分的廣告收入,但對於產製出優質內容的新聞作者回饋卻太低,使得高質量優質媒體的產製者在經濟上處於劣勢,但劣質媒體所生產的假新聞卻因演算法而得以快速傳播,導致政治和文化處於兩極化的分裂狀態,造成社會僵局,這也是歐洲新聞機構聯盟所說的「對消費者與民主」造成威脅。

數位版權法還未成形已讓歐盟與美國大型科技巨頭產生不少摩擦,未來這項法律會否真正上路?Facebook等其他平台是否會加入YouTube的陣營反對歐盟版權改革?值得持續觀察。

消息來源:TechCrunchCNBC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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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 blog.media-company.eu 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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