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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口蹄疫及非洲豬瘟入侵 旅客違規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者重罰1萬5千元

中央社/ 2018.10.22 14:05

防範口蹄疫及非洲豬瘟入侵 旅客違規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者重罰1萬5千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1022 14:05:30)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今(22)日表示,我國目前為非洲豬瘟非疫區,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定之注射疫苗口蹄疫非疫區,鑒於鄰近之中國大陸持續發生口蹄疫疫情,及8月初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以來,加上昨日雲南省亦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目前中國大陸的非洲豬瘟疫情已擴及11省/市/區,達47案例,疫情仍有持續擴散的趨勢;為有效防範該等疫病入侵,避免對我國畜牧產業造成巨大衝擊及嚴重損失,該局自10月18日起針對旅客違規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均裁罰最高額罰鍰新臺幣1萬5千元,以有效達到防範非洲豬瘟、口蹄疫入侵之目的,並收嚇阻之效。

防檢局指出,該局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共同在各機場港口加強查察旅客隨身行李,9月1日至10月17日計查獲來自中國大陸旅客攜帶豬肉類產品計193件,其中裁罰1萬5仟元者26件。另10月18日至21日計查獲旅客自非洲豬瘟、口蹄疫疫區違規攜帶家畜肉類產品(牛肉、香腸及豬肉魚丸等)共17件,其中來自中國大陸10件、越南4件及韓國、泰國、菲律賓各1件,均裁罰新臺幣1萬5千元。同時採集來自中國大陸違規肉品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已檢驗264件,結果均為陰性。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之旅客裁罰3千元至1萬5千元,但經評估,縱使裁罰最高額1萬5千元仍難達真正嚇阻的效果,故該局已著手研修該法以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未來修法通過後違規旅客將被處罰比1萬5千元更高額度的罰款。防檢局再次呼籲,旅客切勿自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疫區國家攜帶家畜肉品入境,否則將被重罰,以防範疫病入侵,共同維護我國農畜|產業生產安全。

訊息來源: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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