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資訊協會合辦政府採購法暨資訊委外研討會 力促政府重視數位轉型提升施政效能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1004 11:07:31)政府資訊委外的良窳,關乎政府施政效能,亦影響資訊服務產業的發展,可謂極為重要。而政府採購法,是辦理資訊委外最主要的法規依據,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部分採購規範及懲處方式或有不合時宜,或不符比例原則之虞,值得提出討論修正。中華民國資訊經理人協會與資訊軟體協會有鑑於此,特於9月27日共同主辦「政府採購法暨資訊委外研討會」,並由凌羣電腦公司、資訊應用發展協會、電腦學會、數位科技與政策協進會、開放系統協會與數位鑑識發展協會協辦,期喚起政府相關機關對資訊委外規劃、管理與爭議處理的重視,進而從加速修正政府採購法,健全政府資訊委外之環境。
經濟部工業局楊志清副局長致詞時特別提出,法令不合宜處應修正,經濟部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於107年5月18日公告實施之「經濟部創新產品或服務優先採購辦法」,目的即是在突破最有利標之限制,希運用政府採購龐大市場之購買力量,作為產業創新能量發展之拉力,達到激勵產業創新發展。
此次研討會的討論議題包括「政府採購法修法說明與意見交流」、「政府資訊委外執行面問題與對策」及「政府資訊委外爭議探討」等三項。公共工程委員會陳尤佳處長於簡報中特別說明目前政府採購法修法進度,已送立法院修正內容重點包括:政府新臺幣2億元以上之巨額工程採購,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政府採購法違約停權增訂「情節重大」要件;機關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應給予廠商陳述意見之機會;廠商若屬違約非違法情形時,採累計加重處罰,自通知日起前5年,第1次被刊登停權3個月;第2次被刊登停權6個月;第3次以後被刊登停權1年等。
資訊經理人協會洪國興理事長、資訊軟體協會劉瑞隆前理事長及叡揚資訊張培鏞執行長,皆代表資訊服務產業表達對政府採購法及資訊委外執行的經驗及改善建議;財政部財稅資訊中心陳泉錫主任、金管會資管處蔡福隆處長及農委會林貞前主任,則以政府機關甲方立場,表達如何達成雙贏的夥伴關係做法;歷任甲乙雙方職位、對政府採購研究精深的凌群電腦袁桂笙副總經理,則從中立高度,提出許多策略建議。
與會產業代表紛藉此會議,提出有關資訊委外從投標資格、評選、議價、專案管理、人員異動、驗收、爭議處理等問題及建議,經過充分交流,皆獲得澄清與共識,主辦單位表示,所有與會業者的意見,都將整理後送交政府負責部門處理,對於改善資訊委外環境、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將持續督促政府不斷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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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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