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市場列暫定古蹟 公所批阻礙災後處理
【楊以諾 苗栗苑裡】
有109年歷史的苗栗縣苑裡鎮公有市場,在9月中旬時因遭祝融之災,近700平方公尺面積燒毀,由於現場有公共安全及衛生疑慮,苑裡鎮公所預計近日內進場清理,不過2日,苗栗縣文觀局將市場列為暫定古蹟,引發鎮公所不滿。
苑裡鎮長 杜文卿vs.苗栗縣政府文資審議小組委員:「你這講得很清楚,列為暫定古蹟不能動,動了就處6個月以上,(我們也想解決問題),你給我解決啊!(我們會最快的速度),你來了就給我解決啊!」
苗栗縣文資審議委員代表,到苑裡鎮公有市場會勘,將日前遭大火燒毀的現場列為暫定古蹟,引發苑裡鎮公所不滿,鎮長杜文卿指出,火災現場因災後、保險等鑑定,一拖就半個多月無法清理,市場因有肉品食材、鐵皮等廢棄物,有公共衛生、安全等疑慮,須即刻清理,但縣府一紙暫定古蹟公文下來,讓災後清運工作陷入停滯
苑裡鎮長 杜文卿:「這個要不要處理,這個都會延生細菌,3個禮拜了,現在我們已經處理完成了這個階段,縣政府竟然來一個公文,就叫我們不能動,現在又叫我們可以動,但不能用怪手,那我請問這怎麼動,一定要用怪手才能動,所以我要求縣政府,馬上給我一個明確的回答,你來接管都沒關係。」
苗栗縣文觀局則指出,有民眾申請將苑裡鎮公有市場列為古蹟,文資科也依規定必須受理,而暫定古蹟,其實並不影響災後清運工作,只要有立即危險性,或者非原暫定古蹟構造物,都可先行清運。
苗栗縣文觀局文資科長 郭靜芳:「那其實這些東西,都是可以先用人工去做清理的,或是說甚至如果覺得要因應颱風,還來不及清理的話,也可以先用帆布覆蓋,其實方式是有很多的,並不如外界所說的,它列為暫定古蹟,它就是不能動。」
苑裡百年老市場災後重建自救會成員 楊子德:「暫定古蹟審議期間,視為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管理維護包含可以做合理的清運,是不是寫得非常清楚。」
考量市場有公共安全之慮,文觀局文資科人員表示,將在一週內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完成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