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服役條例修正 兼顧軍人權益及國軍戰力維繫
軍聞社/
7 年前
(軍聞社記者周昇煒臺北28日電)有關媒體轉載「退場機制通過,影響國防組織」等情,國防部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次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是依立法院決議,考量志願役官士遭逢特殊重大事故,兼顧軍人權益及國軍戰力維繫等因素,於第15條第1項第10款訂定「任官服現役滿一年提出申請,並經人事評審會審定,得予以退伍」機制,及該法第15條第3項明定當事人應針對未依招生簡章服滿之役期,負有相關法定賠償之責任。
另有關報導「志願役軍士官受強制服役的枷鎖」、「高階軍官人數可能超越基層軍官」,國防部鄭重澄清,國軍志願役軍士官均基於自願服務軍旅,並透過報名、考選、基礎訓練及分科教育合格等嚴謹程序,始取得任官服役資格,且迄今留營率提升已達76.8%,各志願役軍士官班隊招獲人數,均較去年同時期明顯成長,志願役編現已達81%,提前超過年度預期目標,顯示新法修正通過後,各項人力現況均屬穩定,籲請國人對國軍官兵服役期間為國家犧牲奉獻給予肯定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