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傳會設置條例草案 政院通過送立院審議

客家電視台/
7 年前

【陳沿佐 陳彥霖 台北】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客委會所提的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客委會也將與立委溝通協商,讓草案能順利通過,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表示,客傳基金會的設立,在於保障客家族群的媒體近用,以及創造客語的使用環境,而在客家電視台部分,則與文化部有所溝通,納入大公廣集團。

經過超過半年的協商審查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13日經行政院會討論後通過,接下來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未來客傳會成立後,最主要的業務,包括講客電台的經營權,將由現在的客委會轉到基金會底下,負責整合國內客家傳播資源。

客委會傳播行銷處處長 游進忠:「那在這法規的裡面,有4項主要的重點,第一個包括了,它希望能夠在保障,客家族群的傳播媒體近用權之外,最重要的它希望去落實的是,客家語言文化的傳承。」

由於文化部目前有意籌組大公廣集團,客委會表示,現階段也已經與文化部取得共識,客家電視台未來將納入大公廣集團,因此在公媒法修法完成前,客家電視台的營運模式,將維持現狀不會有所變動。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這個未來基金會成立呢?客家電視台我們跟文化部已經取得共識,再確保客家電視,未來在公廣集團的主體性,能夠確保的情況之下,那麼客家電視就納入,未來大公廣集團的一分子,那麼在修法未完成之前,客家電視就是維持現狀,還是一樣每年用招標的方式來處理。」

而外界關心的客傳會董事會遴選辦法,客委會表示未來客傳會將設置董事11至17名,其中包含至少一位的員工董事,考慮到客傳會預算規模並不大,加上希望提升遴選效率,因此董事遴選方式,將會由客委會推派適當人選,最後交給行政院長遴聘。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曾經在協調的過程當中,當然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不過就是因為現在基金會,一年運作的預算,大概差不多2億左右,所以拿到立法院去,如果董監事還要立法院,按照公共電視的程序來產生的話,恐怕在立法院,連程序委員會都排不上去,所以也基於這樣的原因,我們認為這個既符合公共的精神,又符合權責相符的精神而且有效率。」

未來客傳會的業務範圍,將跨足廣播、出版及網路界,而客家傳播人才培訓也是客傳會的重要工作項目,為了落實客傳會公共化的目的,還特別導入外部監督機制,每年會定期找專家學者召開諮詢座談會,希望擴大公眾參與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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