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農路整修引不公之議 縣府.公所「踢皮球」

客家電視台/
7 年前

【鍾志明 苗栗】

一條農路,卻意外造成縣府與公所在互踢皮球,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有一處農路申請路面重鋪,苗栗縣長徐耀昌到場會勘後,也同意辦理,不過現在卻有頭份市民代表質疑,認為頭份有很多農水路需要改善,縣府只處理兩個地方,似乎不夠照顧頭份,縣府則將問題丟給頭份市公所,認為市公所沒有提報,不是縣府不處理,不過公所也出面澄清表示,該項業務權責在縣府,公所僅是協助提案,認為縣府並未廣為周知。

就是這條農水路位在頭份市尖下里,連結農地地號尖山下段1575-2,因為路面多處凹陷,遇到下雨天就會積水,也不便農機具及居民通行,當地里長於是向苗栗縣政府申請重新鋪面,並獲得約45萬元的款項協助,只是現在有頭份市民代表認為,縣府僅照顧兩處農地,沒有顧到頭份其它地區,縣府則解釋,僅施工兩處,是因為市公所未提出其它申請。

苗栗縣長 徐耀昌:「那是比較可惜的說,今天我們爭取的一筆經費,市公所沒報的話,我們根本就沒辦法,來給他向中央單位來申請。」

頭份市尖下里長 鄧桂梅:「他(市公所)是說你這是重劃地,要去苗栗(縣府)的才可以,重劃地要去苗栗(縣府)才可以,這沒有(權責不在市公所),縣政府(市公所)幫忙申請,有幫我報到苗栗(縣府)去啦,有啦、有啦,他有報出去啦。」

針對縣府的說法,頭份市長徐定禎表示,公所也是行政單位,需透過村里長或代表反應申報,才能知道各處的需要,只要代表會或村里長,甚至一般市民告知,公所都會協助處理,不會視若無睹。

頭份市長 徐定禎:「那如果鄉親沒有到公所來申請,公所怎麼提報呢,更何況區區4、50萬的工程,公所就可以做啦,實在也不用勞駕縣府,縣府的資源要做更好的運用。」

苗栗縣政府表示,該筆經費是農委會補助,作為都市計畫區重劃後,部分區域內農地相關的修繕補助,由縣府地政處執行。公所則表示,每筆案件因為責任歸屬不同,公所依權責提報到縣府,或是由公所自行處理,公所施政一視同仁,但縣府相關資訊,沒有讓更多民眾知道,卻反過來指責公所沒有提出需求,並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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