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性平法企業名單 3家業者挨罰

大成報/
7 年前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公告107年第3波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單位名單(https://tinyurl.com/y9kaymfu),共計3家,包含「翔紀科技有限公司、台灣橫河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私立新莊幼兒園」。勞工局提醒雇主,招募勞工或處理職場性騷擾時,務必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以免受罰。
翔紀科技有限公司招募行政助理,卻電話回覆限女性,拒絕男性求職人,並辯稱係因考量女性細心度較佳,惟對照職缺內容,並無限制女性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遭罰30萬元;台灣橫河股份有限公司對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勞工,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逕與該勞工終止勞動契約,違反應讓勞工回復原工作之規定;高雄市私立新莊幼兒園對於勞工申請生理假,竟扣一日全薪並註記曠職,皆分別裁罰2萬元。
勞工局長李煥熏表示,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不得以「與從事工作無關之因素」,例如性別、年齡等限制而給予差別對待;雇主亦應加強內部人事教育訓練,假如是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按《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仍視同雇主角色,雇主不可不慎。而《性別工作平等法》除了「禁止性別歧視」,也明訂「性別平等措施之促進」,包括「產假、陪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等,雇主對於申請者應不得拒絕,尤其對於申請育嬰留停期滿的勞工,應回復原本工作,如有法定事由而無法復職,雇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同意,始得為之。
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將被處2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為加強職場平權之宣導,勞工局將於107年9月4日及18日,辦理「性騷擾防治法暨性別工作平等法宣導會」,歡迎事業單位至勞工局網站踴躍報名。如有法令相關問題,可撥打勞工局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