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所轄將軍漁港,市政府每年皆編列漁港建設經費,並向農委會漁業署爭取補助經費,辦理漁港設施興修建及維護工作,確保漁船航行及停泊安全,維護漁港公共設施功能,並透過環境改善,創造漁港朝休閒、多元化發展和解決漁船維修問題。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王統立說,將軍漁港曳船道上架設施原由漁業署設計興建,並依漁港法委由漁會管理維護,後因漁會委託廠商經營不善,造成場地閒置,設籍於將軍漁港船隻常得遠赴高雄、澎湖進行維修保養,對於漁民作業形成諸多不便與困擾。
為解決將軍漁港漁民船隻無處可修窘境,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主動於106年9月依現況接手漁業署上架設施後,旋即積極向漁業署申請補助計畫辦理規劃設計招標等作業。這項工程在今年8月9日辦理驗收完成,主要施作項目為包括原結構物拆除,新設2道曳船道、每道4條鋼軌,4座鋼製台車,增設曳引機周邊零件、既有設施保養修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