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第11場反賄選宣導 「抓賄選視同抓槍擊要犯」 檢舉獎金最高新台幣500萬元

中央社/
7 年前

彰化縣政府第11場反賄選宣導 「抓賄選視同抓槍擊要犯」 檢舉獎金最高新台幣500萬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809 18:00:01)彰化縣政府結合彰化地檢署共同反賄選,已陸續辦理11場反賄選宣導講習,邀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及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隊長擔任授課講師;透過反賄選宣導,盼在「檢、警、調、政風」共同反賄選的主軸下,維護公平、公正、客觀及乾淨的選舉環境。9日上午第11場在彰化區漁會多功能漁產品物流中心舉行,由彰化縣政府秘書長賴振溝代表縣長魏明谷,以及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等人與會,吸引滿滿人潮前來,宣傳效果卓著。

  

買票、賣票都是犯罪行為,檢調警將以「抓賄選視同抓槍擊要犯」決心來執法,請彰化鄉親朋友勿以身試法,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新台幣500萬元的獎金,全民一起來反賄、拒賄,創造乾淨選風,檢舉專線0800-024099轉4。

  

賄選為黑金源頭,對於不公不義的賄選行為,需有社會的正向力量來抑制,檢舉賄選,人人有責;反賄選宣導講習係為提升民眾之民主素養、喚起民眾之社區反賄意識,宣導正確的法律觀念,宣示政府反賄及查賄之作為與決心,並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以建立廉能政府。

訊息來源: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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