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台南市動保處獲報疑似情侶吵架雙方憤而離家,獨留毛小孩在家無人餵養,擔心有生命危險,動保處派員了解,到場後發現該戶為出租戶,大門深鎖,動保處表示飼主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飼主責任之規定,依法勸導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將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經協請當地里長找來屋主開門後,發現裡面共有1犬4貓,屋內凌亂不堪,食盆、水盆也已見底,明顯已多日無人回家照料,經動保檢查員評估後,決定將這批犬貓載回灣裡動物之家安置收容,以免餓死。
通報人說這對情侶吵架疑分手,女方跑回台北而男方也不知去向,起初還有討論這些毛小孩的歸處,但最終不了了之,如今雙方都避不見面,擔心毛小孩多日無人餵養會餓死,於是報請動保處將這些犬貓載回灣裡動物之家收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