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爆怨公社」。
一名網友日前在「爆怨公社」發文,表示某天發現有警察躲在民宅內偷拍,「其實我贊成拍照舉發但偷拍就不優,這樣跟偷拍裙底有什麼兩樣…」,最後還是向辛苦的警察先生說聲「辛苦了」。 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論戰,先是有人質疑警察警示標誌該放何處,「他舉發違規的警示標誌不知道放在哪邊⋯⋯我很好奇」、「只要有舉發工作都要有警示標誌,臨檢也一樣喔」,有網友看了則回應,「不違規就不用擔心警察」、「我覺得⋯⋯⋯只要不違規 就不用在乎警察杯杯躲哪偷拍了」。
但有人便對此表達不認同,「重點不是執法的方式嗎?警察不能用偷拍的方式取締違規」、「一堆人總是說沒違規就好,但是很多人連自己或家人的某些行為已經違規了都不知道,只是沒被舉發而已,尤其是婆婆媽媽阿北等級的,所以超討厭這樣偷拍」、「當場攔下舉發違規行為本來就是警察應該執行的勤務。只是當場告知駕駛人(你為何違規,我為何要開罰單)非常重要,開罰單是要遏止違規行為,而不是讓民眾感覺政府在跟民眾搶錢!!希望警務人員能夠光明正大當場攔截違規駕駛人予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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