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利用停車場「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規定,在半年內陸續停進3台車卻沒有繳錢,最後被揭穿,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
男子偷吃步省停車費,最後依詐欺罪被起訴。示意圖/pixabay
《蘋果日報》報導,去年5月,這名男子將車停入板橋一處停車場,下車後就馬上到出口處刷卡,以符合「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等到要取車時,他先到入口處刷卡,然後開車離場再刷卡,再次符合「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
業者查帳發現3台車共停了194次,都沒繳錢,憤而提告。依月租費率計算,停車場認為男子積欠約4萬元,然而雙方和解破局,檢方依詐欺得利罪將男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