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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活動付兩次錢? 中市民政局澄清:適逢七十週年擴大靜態展覽

台灣好新聞/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8.06.20 00:26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針對國民黨市議員黃馨慧質疑市府106年舉辦二二八紀念活動「一場活動付兩次錢」、懷疑箇中有弊,台中市政府為此鄭重澄清,民政局長游湧志說,由於106年適逢二二八和平紀念日70週年,所以民政局特別在以往的追思活動外擴大靜態的展覽,一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絕無圖利特定廠商之弊端。


市議會1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議程,輪由國民黨議員黃馨慧質詢時,黃特針對去年市府舉辦二二八和平紀念活動不同以往的部分提出質疑,指控市府民政局為圖利特定廠商,在例行的和平追思活動外又加碼增加經費辦後續活動,形成「二二八後的二二八」奇異情況;黃馨慧還以此「告誡」新接任局長的游湧志要小心謹慎,不要到年底選後被抓去關了。


對此市府民政局在總質詢後特別發新聞稿澄清,民政局表示,105年二二八紀念活動僅舉辦追思會,去年適逢二二八和平紀念日70週年,為讓民眾更加了解人權的重要性,市府擴大編列約280萬元預算,除既有追思會,並新增舉辦戶外裝置藝術展、紀錄片影展、禁書展等一系列多元活動。


民政局說,有關標案辦理後續擴充部份,本案整體標案總採購金額為241萬3000元,均依採購法執行,過程公開透明;因今年初地方總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因此民政局當時先以106年預算額度,辦理二二八紀念活動招標舉辦追思會等活動,後續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擴充,增加言論自由紀念活動-禁歌演唱會,已於4月28日舉行完畢。


另針對得標廠商的合法性部分,民政局進一步說明,在辦理標案時,市府均依規查詢電子採購網審查資格,經查,該廠商並未被網站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具備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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