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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有關國營銀行員工優存改革問題

中央社/ 2018.06.11 18:1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611 18:16:54)財政部表示,有關所屬國營銀行員工優存改革事宜,係依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公布「2017年國家年金改革方案」,要求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13%員工優惠存款利率或存款額度上限宜調降;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所擬2017年國家年金改革方案重點中敘明當前年金制度存在若干針對特殊對象之不合理設計,應一併處理,包括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享有13%員工優惠存款等,應該趁此次年金改革一併檢討改進。

財政部參酌公教人員年金改革作法,並考量國營銀行須與同業競爭,留才、攬才至關重要,乃就相關改革方案通盤檢討。報載有關國營銀行工會主張優存利率13%改革節省費用比照公教人員挹注退撫基金「大水庫」作法,以補足年輕員工退休金每月優存利息新臺幣(下同)1.7萬元與公教人員33,140元最低保障金額之差額乙節,按公教人員「最低保障金額」係指每月優惠存款利息未超過33,140元者,優惠存款利率(18%)維持不變,並非將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全數提高至該保障金額。另本次改革對象為具96年12月31日以前年資員工,97年1月1日以後新招考之員工退休金,仍維持按各該銀行3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計3%計息,並未改變。

  

至於有報載有關財政部要求加薪幅度不能超過3%,以致加薪案平均壓在2.99%左右,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平均調3.2%,有差距乙節,本(107)年國營銀行調薪,係由各國營事業依行政院頒「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參考一般公務人員調整幅度,提請各事業董(理)事會核定並報財政部備查後實施。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平均調3.2%有差距,業經財政部成立「國營銀行員工薪資調整與公務員脫鉤及留才攬才專案小組」討論後決定,請各銀行於未來薪資調整時納入考量。

財政部指出,上述專案小組後續將就工會訴求持續進行討論及溝通,以期儘速達成合理改革共識,並可兼顧留才攬才目標。

新聞稿聯絡人:羅組長幸榮

聯絡電話:(02)23228086

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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