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及孫安佐。圖/狄鶯 臉書。
藝人狄鶯、孫鵬兒子孫安佐,因在今年3月恐嚇攜帶槍械攻擊校園遭捕,孫安佐認罪協商後,被判處4至23個月徒刑。但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於台灣時間7日凌晨3時宣布,此案已由地方層面移至聯邦層面,並以持非美國公民身份持有武器罪名起訴孫安佐,如罪成,孫安佐被遣返出境之後,將永遠不能再入境美國。
原被判處4至23個月徒刑的孫安佐,因本案已提升至聯邦層面,德拉瓦郡法院已裁准由聯邦接管本案,為利遣返程序,孫安佐不必在地方監獄服刑4個月。
《中央社》報導,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及25萬美元罰鍰(約743萬元台幣),聯邦司法機構將針對案件展開為期30天的調查,調查結束後也有可能再提出新指控。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4日受訪表示,根據與檢方的協議,若聯邦機關決定將孫安佐遞解出境,孫安佐不會抗告,將自願離開美國。
麥克史溫也在記者會中對家長喊話,稱關心孩子的行為舉止是家長的責任。麥克史溫呼籲,「(家長)該醒醒,做你們該做的。身為負責任的家長,代表孩子的事就是你們的事。我們對所有孩子的神聖使命,就是確保他們的安全,確保他們可以不受暴力的恐懼與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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