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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府要求嚴格把關彰濱工業區媒灰填海造陸施作

中央社/ 2018.06.02 11:49

彰化縣與中央齊力研商 保護所有縣民鄉親健康 共同創造健康的環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602 11:49:15)彰化縣長魏明谷縣府團隊關心縣民健康,6月1 日下午透過在地立委陳素月、洪宗熠、黃秀芳,由彰化縣副縣長林明裕代表縣長魏明谷與會,與中央相關單位開會研議討論,關心許多縣民關心的議題,希望還給彰化市民乾淨的環境,保護所有縣民鄉親健康,共同創造健康的環境。

  

林副縣長表示,上個月環保團體對於彰濱工業區台中火力發電煤灰填海造陸議題掀起一陣波瀾,地方政府顯然要投入更多的關注,希望台電、工業局對於煤灰填海造陸有一個更妥善的因應措施。地方政府聽到很多聲音,在102年通過煤灰填築彰濱工業區再利用檢核程序,是由台中市政府審查,彰化縣府未被告知,因為縣府沒有審查的權利,但也影響到地方民眾知的權利,如果可以有標準作業程序,對人民沒有影響,希望透過這次議題的研議,進行更深入的探討與釐清,感謝三位立委對本次議題的關注,也希望透過這次研商會議有更周全的配套措施。

  

林副縣長指出,召開這次會議目的在解釋民眾的疑慮,包含煤灰性質的穩定性,經中央單位認定是無毒、可利用的廢棄物,在建置過程透過委員的要求,他們會更加謹慎地從事相關的工程,包含飛灰須經處理才能填海,已完成造陸部分應作適當的綠色植被,後續縣民健康的維護,他們會作補助,如對鄰里健康照護、對他們健康的說明,中央單位都十分重視這樣的議題,彰化縣政府將站在保護所有縣民鄉親健康的基礎上,和中央單位共同創造健康的環境,朝向政府一體,迎面解決問題予以處理。

  

立法委員陳素月指出,這次會議是針對台電中火煤灰填海造陸案等相關議題進行溝通與釐清,希望環保署、工業局以及地方政府能夠進行溝通,也希望這些爭議能夠向社會大眾進行清楚說明。

  

立法委員黃秀芳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煤灰生產完後,倒入彰濱工業區,造成不只民眾空氣汙染的恐慌,也引發環保團體對水汙染的質疑,她希望台電增設監測點,更廣泛監測土壤與地下水重金屬含量是否超標,並要求要將所有監測數據資訊公開 減少民眾疑慮,公開的數據也能與環保團體自行監測的結果做比較。

立法委員洪宗熠表示,中火煤灰填海造陸計畫在102年就已通過,通過之後將這些煤灰運到彰濱填海時,有沒有依法施工、灰塵瀰漫、或是添加了其他不應該放進去的東西等等,這樣其實是會對環境造成危害,私底下他有問過工業局,以目前檢測的數據來看,都還在監控的範圍內,環團這幾年也都持續的監督中,一點點做不好可能就會被認為全部都做不好,如果這些廢棄的煤灰是在合法的範圍之內,政府單位一定要說清楚。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表示,後續將把這段期間所作的檢驗資料適當地作資訊公開,讓關心這個議題的鄉親瞭解目前的環境狀況,相關施工部分也會和彰化縣政府合作,以求經濟發展與環境之間的平衡。

  

台中電廠環保化學組經理王順德表示,針對民眾疑慮,煤灰是穩定的物質,不會在海水裡溶出,未來會做土質改良,作為風力發電使用,請民眾安心。另外監測資料將會提供給工業局 由工業局統一公開在彰濱工業區網站上 民眾可以上網查閱。

  

彰化縣環保局長戴瑞文表示,就縣府立場來說,彰化縣也是受害者,煤灰在倒置時是否會造成空氣汙染危害縣民健康,而彰化縣就空氣汙染所獲得回饋金分配也是非常不合理。縣府致力在推動相關的空氣汙染防制維護縣民健康,期望在中央政府針對這項議題有個妥善的解決與回應,不只解除民眾疑慮,在未來台中火力發電廠煤灰要倒在彰濱工業區,縣府應該有權來對這部分做審核與審查。

  

有關彰濱工業區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產出之煤灰填海造陸危害彰化空氣品質與海岸水土案,該煤灰填築地點位於彰濱工業區線西西三區,於99年10月通過環保署審查其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再利用檢核許可為台中市政府核發,惟近日媒體報導及社群網站瘋傳相關汙染疑義,透過本縣縣籍立法委員陳素月、洪宗熠及黃秀芳等協助,已於今日(107年6月1日)下午邀集經濟部工業局、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至彰化縣舉辦說明會釐清真相。

  

本次說明會主要針對煤灰填海造陸,疑似導致鄰近地下水質與海域水質重金屬汙染情事,建請中央與開發單位進行平行監測比對,並檢討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及其再利用用途是否適宜,以及後續再利用產品流向追蹤管理機制。另應盡速制訂廢棄物資源再利用作為填海造陸政策之政策環評,除邀集主管機關及專家學者外,也應廣邀涉及之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等參與討論。

  

有關空氣汙染問題,因彰化縣轄內無大型工廠,卻深受鄰近之台中火力發電廠及雲林六輕嚴重影響本縣空氣品質,受限於空氣汙染防制法第17條規定卻無法分配到二大汙染源的空汙費,使本縣面對空氣品質不良問題所能執行之空汙減量能量匱乏,目前空汙法尚在預告修正階段,建請中央酌量修正空汙法第17條固定汙染源空汙費撥交原則,由現行規定撥交固定汙染源所在縣市,改以評估同一空品區內所有縣市空氣品質實際受固定汙染源影響程度,做公平合理分配,以有效改善本縣空氣品質。另因彰化縣民眾面臨鄰近縣市之越境汙染,亦請中央說明其造成健康風險相關對應政策現況,並研擬解決方案,以向彰化縣民釐清疑慮。

  

與會人員還有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台灣電力公司總管理處發電處課長王仁賢、台中電廠環保化學組經理王順德、行政院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蘇國澤、行政院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蔡國聖、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長戴瑞文、經濟部國營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土汙基管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代表等人與會。

訊息來源: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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