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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客運涉嫌詐領補助款案,桃園地檢署今(30)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諭知桃客董事長吳運豐200萬元交保,核心幹部100萬元交保。
檢調指出,桃園客運自105年起,利用購買85輛低底盤電動公車,購車時與車商合謀,虛報車價並假造資料,原價200萬元的車輛故意虛報為300萬元,向交通部詐領購車補助款1224萬元。
桃園地檢署昨天指揮台北市調處、北機站搜索桃園客運總部及車商,帶回證物並約談20多人到案,其中桃客董事長吳運豐等公司核心幹部及車商共12人列被告,其餘則為證人,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中,檢調也將清查桃客其他年度的申辦案件。
桃客董事長吳運豐為吳伯雄堂哥,在昨日董事會改選後已卸任。另外,桃客副董事長黃伯弘、經理楊世勳各以100萬元交保,多名業務承辦人員以10萬到30萬元交保。
桃客總經理事主任簡誌良則表示,全案由司法單位調查中,公司會全力配合,營運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