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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興隆里疑遭違法填土 居民申請開挖

客家電視台/ 2018.05.29 00:00

【鍾志明 苗栗頭份】

有民眾發現在頭份市興隆里,興埔段317、318地號土地,疑似被不肖業者違法填土,民眾擔心廢土成分不單純,申請縣府開挖,但23日第一次開挖時,填土業者準備的機具過小,僅能挖4、5米深效果不佳,28日民眾再度申請開挖,只是地主認為機具開挖費用,應該由政府負擔,兩邊各有立場現場僵持不下。

大型怪手來到傾倒廢土的地點,原本在前次協調時,同意開挖的地主,現在卻認為開挖機具的費用,沒有法源證明,必須由地主支付,加上被傾倒廢棄物,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不願怪手動工,而與市民代表,縣府農業處人員,在路旁爭論雙方僵持不下。

地主 謝先生:「我只想把這塊填平而已,我好做代工,只是這樣而已,根本沒有想到說我要申請要幹嘛,我根本不懂這個東西,不是針對說不讓你挖,只是針對說派車的費用,到底由誰付的問題,不應該,對對對,我只針對這疑慮,你說你拿法源出來嘛。」

地主認為自己僅是老百姓,是對相關法令不知情才誤觸法規,但當地居民表示,一直覺得這裡的土方不單純,加上23日第一次進行開挖時,填土業主派來的怪手,是小型怪手無法深挖,因此才再度申請大型怪手進行開挖。」

頭份市興隆里長 朱玟源:「開挖的時候是用小怪手,然後回填的時候用大怪手在埋,然後我們這邊,又是屬於我們頭份區的那個,石觀音的湧泉的水源頭,所以我們鄉親一直很擔心到說,影響到我們整個頭份市,我們興隆里,這邊所有鄉親的用水問題。」

由於地主認為,怪手開挖費用不該由他負擔,因此阻擋現場開挖,對此苗栗縣政府農業處人員,先依區域計畫法,開罰地主12萬元,並限期1個月內恢復原狀,否則將移送地檢署偵辦,而23日開挖的土壤仍在化驗當中,民眾也擔心,水源會遭到廢棄物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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