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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乾貯水保卡關 遭退13次不予核定 台電:年底除役在即 今提訴願救濟

中央社/ 2018.05.23 16:5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523 16:20:32)針對核一廠乾貯設施水保計畫第2次變更設計案遭不予核定的處分,台電今(23)日正式遞狀提起訴願,盼主管機關農委會協助釐清爭議。台電表示,乾貯設施是核一除役的起手式,如果不能啟用,攸關非核家園目標的達成,台電深知乾貯設施地點水保的重要性,更注重大台北地區對乾貯設施安全的疑慮,因此,即便乾貯場地並非位於土石流潛勢區,台電仍然願意進行土石流調查,未料雖經4年多努力,仍遭13次退件,至今無法讓水保計畫獲得核可。

台電解釋,核一廠1號機預定今(107)年底將除役,核能電廠於永久停轉後,首先須將用過核燃料移至乾式貯存設施內暫放,因此乾貯設施是除役工作順利推展重要的起手式,年底展開除役後乾貯設施如仍無法啟用,將導致用過燃料棒必須繼續放在反應器爐心,進而無法落實除役工作。

台電指出,本案水保計畫早已於99年經新北市府核定,並於102年施作完成,同時向新北市府申報水保計畫竣工,並依水保審監辦法於102年11月7日將第2次變更設計送新北市審查,此後至107年4月間超過4年的時間,共計遭退件13次,過程中台電雖努力依照審查意見補正,經水保專業團隊協助,拿出理論與實務依據回復說明,惟新北市府農業局於今(107)年4月23回函最後作出不予核定的處分,將水保計畫變更設計全案退回台電。

台電強調,核一乾貯設施之設施安全問題,台電於規劃時即已詳盡分析,充分考量各種狀況,如豪雨、地震、土石流或火山等,均確認設施安全無虞,並經過原能會認可。而乾貯設施之水保計畫,經台電委託專業水保技術團隊評估,亦皆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相關法規要求,同時為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徹底檢視水土保持風險,台電當依市府審查意見進行完整改善,為使未來核一除役能如期完成,乾貯設施必須儘早啟用,台電不得已依法遞狀提訴願救濟。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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