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屏東縣警察局,自107年4月30日起至5月4日止,執行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訂頒之107年第1次「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
此次專案執行期間動員警力326人次,共聲請搜索票52張,查獲暴力犯罪集團4案、22人、槍砲條例1案1人(查扣改造手槍2枝、子彈27顆、霰彈12顆、爆裂物1枚、刀械3支,暴力犯罪集團經檢察官聲請羈押2人,均獲法院裁定羈押,成果豐碩。
屏東縣警察局查獲暴力犯罪集團案件如下:
一、屏東分局:查獲余姓某鄉民代表會副主席及共犯成員5名,余某於106年底藉地方民意勢力,率眾教手下成員以恐嚇方式脅迫向水利署河川局所合法承租之被害人,不得再續繼耕作,如要耕種則須繳付金錢以作為補償,如有不從即施以暴力屈從。計查獲球棒3支及河川局相關公文等資料。複經檢察官聲押,獲法院裁定羈押。
二、東港分局:以田姓男子為首之販毒暴力集團,平時擁槍自重,遇有藥腳購毒積欠款項時,即持槍威嚇或持刀施暴致重傷害等,計查獲田姓目標及成員共4名到案,起獲改造槍械1支、手槍子彈10顆、霰彈槍子彈2顆、刀械3把、槍枝零組件、改造工具、K盤等物。
三、潮州分局:以溫姓男子為首,經營地下錢莊維生,並吸收魏姓男子等多人,共組暴力討債集團,趁被害人無力償還高利貸時,即教唆手下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施以傷害、毀損、恐嚇等暴力行為逼迫,經搜索、拘提共犯5名到案,當場起獲本票等證物。
四、里港分局:以蔡姓女子為首暴力犯罪集團,因覬覦砂石豐厚利益,而藉機向第七河川局所標得採購砂石之多家業者收取額外規費,如有不從即教唆手下劉姓男子率眾前往砂石業營運處所砸損器具設備,並恐嚇繳交規費,經搜索、拘提共犯5名到案。
五、刑警大隊(民重專責組):劉姓男子平時擁槍自重,於本(5)月3日在屏東市古松西巷住處,經搜索查獲改造手槍1枝、滑套2個、槍管1支、子彈17顆、霰彈10顆。
屏東警分局表示,掃黑、反毒與打擊詐欺犯罪為當前治安重點工作,而中央與地方更將打擊幫派犯罪列為當前治安工作的第一要務,在本局與臺灣屏東地檢署充分溝通協調及取得共識後,攜手合作進行偵蒐,鎖定重點幫派首惡聚焦打擊,為淨化年底九合一選舉的選前治安奠定堅實基礎,並營造「安居樂業」的幸福屏東。